5 名少年被指 2020 年 8 月闖入將軍澳廣場「東海堂」,破壞收銀機屏幕等物品,當中兩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周二(21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首被告的律師代表一度盼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官李慶年聞言質疑「有冇評估埋(律政司)覆核風險?」法官閱畢兩名被告的院舍報告後,認為兩人適合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稱既符合上訴庭的量刑主張,亦能給予他們「有序、有罰、有教、有更生的判刑」。 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均為懲教署管轄。前者容許出外學習、工作;後者強調紀律及艱苦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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