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7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48 天審訊。
辯方指第三被告吳子樂被捕後,遭警員帶到涉案單位外的一個殘廁,將吳的頭塞入馬桶內不斷沖水,強迫他錄警誡口供;又指警方為免事件被揭發,只拿取吳被帶到殘廁前的閉路電視作證。警員庭上一概否認,重申是在單位內的長枱前錄警誡口供。
辯方質疑,當時鑑證科警員未到場,留在單位錄口供恐干擾枱上的證物,留下指模和 DNA,加上同案被告亦在場,不可能安排吳在單位錄口供。警員同意應安排分開受查,但否認吳實際上在殘廁錄口供。審訊下周一續。
第 47 天審訊|第三被告錄影會面提及被「審問」 O記警員即要求澄清是否自願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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