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6 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助理涉於 2022 年 7 月,先後兩次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醫生證明書,以誤導民政署並獲得病假。廉政公署調查後,發現在證明書開出的日子,相關醫生並未為她診症,遂起訴她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被告早前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原定周三(9 日)判刑。 辯方周三繼續求情,並提交案例,盼法庭考慮以非監禁形式處理。辯方提及,被告已向法庭提交案發日薪金,即 418.52 港元,賠償予民政署。辯方又指,本案的涉案金額較過往案例少。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本案牽涉被告違反誠信,案情嚴重,但假醫生紙的製作不嚴謹,文件明顯經過刪改,且涉案金額不大。官押後至 8 月 23 日判刑,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