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獲裁無罪的王志榮被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區院法官葉佐文周四(3 日)裁定王暴動、有意圖傷人罪成,王成為第 13 名罪成的白衣人,還押至下周二判刑。王在被告欄內一度搖頭嘆氣。
法官稱,今次案件發還重新考慮,他發現犯案男子曾有段時間沒戴口罩,可用作比對王是否該人,在考慮關鍵證據累積出現的機率,裁定王就是犯案男子。據片段,王曾以「保衛元朗」 的白色發泡膠牌匾,擲向閘內的人、拿著垃圾筒邊追打數人、持藤條向車廂指罵等。
官裁定,王當日與白衣人大夥兒經「形點」進入元朗站,無差別作出挑釁、威脅、襲擊行為。辯方求情時稱,王參與暴力程度少,「根據當時閣下嘅處理分析,唔應該係(刑罰)最高嗰啲」;官聞言稱「如果郁手嗰啲,我都判得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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