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 2020 年起年半間,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辦「殺鬼隊訓練班」,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弩、短箭等,同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餘下「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與控方達認罪協商、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男教練倡藉武術訓練建立「軍隊」,發動武裝革命推翻中國共產黨及香港特區政府。法官練錦鴻閱讀帖文內容後,關注被告會否有精神方面問題,決定押後案件至 2 月 24 日判刑,期間教練須續還押,以候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等,女助手則准以 5 萬元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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