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81 歲的士司機,涉於今年 3 月在干諾道中拒載乘客到醫院,並在沒留意乘客有否下車便開車,被票控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的士拒絕駛往目的地、不小心駕駛共 3 罪。司機否認控罪受審,周三(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 3 罪罪成。
暫委裁判官鄺慧渝判刑時稱,的士司機服務大眾,會接載各式各樣的人包括病人到醫院;又稱被告當時說話具侮辱性,亦沒有必要拒絕接載,就 3 罪判罰款 5000 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7 月,一名的士司機被指從青衣接載乘客至伊利沙伯醫院時兜路,乘客下車時拍攝司機容貌及車牌,兩人發生口角,被告用粗口指罵對方。司機原否認兜路、無禮貌兩罪,周一(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他改認罪判罰款 900 元。
警方指涉案路線,較他們量度的最直接路線長 1.24 公里。被告庭上指,因導航不清晰導致錯過路口,沒意圖多收車費,又不滿乘客揚言網絡公審,「咁係咪得司機有罰則,咁個乘客喺度辱罵我,佢就唔需要有任何懲罰?」暫委裁判官周羨頤稱,視乎對方不禮貌程度,「郁手郁腳喺法例上,構成咗普通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