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羅:若律政司再上訴平常心面對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五(21 日)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無罪裁決。 羅健熙在庭外指,案件經歷數年,現「稍為放鬆少少…起碼叫做有一件事了咗嘅一個情況」。被問到會否擔心律政司再上訴,羅稱暫不估計太多,會以平常心面對,「都冇得擔心嘅,法律上佢有咁嘅權利,如果要再上訴,我哋只能夠再面對一次」。 文字報道: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羅:若律政司再上訴平常心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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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銅鑼灣|律政司覆核女文員藏士巴拿罪不成立 官駁回並維持無罪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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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於 2019 年在各區發起「和你 Shop」示威,一名女文員於銅鑼灣時代廣場疑被搜出鐳射筆及士巴拿,2021 年被裁定兩罪不成立。控方事後就次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的無罪裁決提出覆核聆訊。裁判官崔美霞周四(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駁回,維持無罪裁決。

律政司認為,裁判官裁決時對女文員沒有蒙面給予過大比重,認為她身處的環境附近有示威活動,可推論她附帶管有物品並有意圖損壞財產。

裁判官反駁指,裁決時已就不同議題作出分析,並非比重過大,而且沒有片段證明案發時商場有示威活動,而女文員管有的物品亦有其他合法用途,即使行為可疑,亦非必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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