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4 月 15 日,警方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在黃竹坑警察學院舉辦開放日。當時 22 歲港台兼職記者往採訪時,被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無線電對講機,被控「管有仿製火器」及「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
律政司申請覆核管有對講機的無罪裁決;原審裁判官梁嘉琪周三( 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納申請,指使用者有責任了解使用電訊器具的要求,被告卻沒上網核實涉案對講機是否須持牌,改判罪成、罰款 1,000 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1 年 4 月 15 日,警方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在黃竹坑警察學院舉辦開放日。當時 22 歲港台兼職記者往採訪時,被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無線電對講機,被控「管有仿製火器」及「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
律政司申請覆核管有對講機的無罪裁決;原審裁判官梁嘉琪周三( 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納申請,指使用者有責任了解使用電訊器具的要求,被告卻沒上網核實涉案對講機是否須持牌,改判罪成、罰款 1,000 元。
有網民於 2019 年在各區發起「和你 Shop」示威,一名女文員於銅鑼灣時代廣場疑被搜出鐳射筆及士巴拿,2021 年被裁定兩罪不成立。控方事後就次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的無罪裁決提出覆核聆訊。裁判官崔美霞周四(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駁回,維持無罪裁決。 律政司認為,裁判官裁決時對女文員沒有蒙面給予過大比重,認為她身處的環境附近有示威活動,可推論她附帶管有物品並有意圖損壞財產。 裁判官反駁指,裁決時已就不同議題作出分析,並非比重過大,而且沒有片段證明案發時商場有示威活動,而女文員管有的物品亦有其他合法用途,即使行為可疑,亦非必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