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案件周五(1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雙方採納書面陳詞,暫委法官姚勳智聽畢庭上補充,將於 3 個月內頒下判詞。
官引述上訴方的書面陳詞指,本案涉及言論自由,如要設限必須有合理目的,惟沒有證據證明,呼籲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會干擾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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