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支援理大內示威者,10 人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除羅健熙外,其餘 9 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台灣公共電視《藝術很有事》香港特約記者被判囚 15 個月,早前已服畢刑期。
該名記者周三(20 日)向高等法院申定罪上訴許可,並透過代表大律師指,所攜的鐳射筆及萬用鉗,在本質上不具攻擊性,後者是用作調校相機螺絲。惟法官質疑,萬用鉗只可用作調校相機其中一顆螺絲,其後證明單用手便可調校,說法牽強。法官將押後頒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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