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7 歲社工,涉於深水埗宿舍猥褻兩名未成年人士,原被控「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 3 罪,案件周一(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及增加控罪獲准,被告現被控 4 項非禮罪。
裁判官余俊翔另應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區院審理,於 4 月 18 日提訊。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期間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37 歲社工,涉於深水埗宿舍猥褻兩名未成年人士,原被控「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 3 罪,案件周一(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及增加控罪獲准,被告現被控 4 項非禮罪。
裁判官余俊翔另應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區院審理,於 4 月 18 日提訊。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期間還押。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等 4 被告完成交付高院 支聯會、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三(14 日)正式交付首 3 名被告至高院審訊。第四被告鄒幸彤上周完成初級偵訊後,已被交付高院。 本案由 2022 年 2 月 14 日首次提訊日起至今 7 個月,終完成交付程序。8 月獲高院批准保釋的何俊仁,首度坐在被告欄外的被告席。李、鄒從羈留室步入庭時,旁聽席先後高叫「人哥!」、「幸彤!」,二人揮手回應。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4 被告先後完成交付高院 獲保釋何俊仁首度坐被告欄外應訊 26 歲女子伊院誕嬰血崩亡 死因研訊展開 2016 年 10 月,懷有 37 周身孕的 26 歲女警在伊利沙伯醫院進行產檢時,發現患有妊娠毒血症,獲安排催生,但在誕嬰後大量出血,3 天後宣告不治。 死因研訊本周展開,揭露婦產科醫生當日以為胎盤已完全排出,其後才發現死者體內殘留部分胎盤。兩名助產士承認,當日未有即時記錄死者的血壓讀數。法醫同意,死者生前排出的胎盤有明顯缺失,子宮亦有明顯殘餘胎盤。 醫療團隊最後決定為死者即時切除子宮。死者胞姐哭訴,醫生事發前沒告知家屬切除的決定,指若知道手術風險會反對。 26 歲女子伊院誕嬰血崩亡 死因研訊揭醫生未發現子宮殘留胎盤 兩護士認血壓紀錄不全26 歲女子伊院誕嬰血崩亡 官質疑不應做子宮切除手術 醫生:當時判斷最有效26 歲女子伊院誕嬰血崩亡 法醫:明顯可見子宮有殘餘胎盤 3 警涉策劃賭場「假掃蕩」判囚 官信一念之差 一名臥底警員 2018 年揭發 4 名反黑組警員涉與黑幫設局造假,策劃賭場「假掃蕩」行動,安排「假賭客」供拘捕,其中 3 人 2022 年 8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4 至 16 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勞潔儀指,被告的操控行為「對法治造成衝擊」,考慮各方對 … Read more
現年 48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向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被控 10 項猥褻、虐兒罪,陪審團周三(14 日)大比數裁定 2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 2 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成立。 案件周四(15 日)再訊,控方透露被告另涉虐兒及詐騙案,其中詐騙案的案發時間,與本案部分重疊。法官李運騰明言,被告擬承認不誠實罪行,「判刑時未必適合使用良好品格指引」。 控方另確認男童願意錄取創傷報告,被告還押至 10 月 6 日判刑。
現年 48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被控 10 項猥褻、虐兒罪,周三(14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7 女 2 男組成的陪審團於上午 10 時多退庭,商議約 9 小時,終以 7 比 2、大比數裁定 2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 2 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成立。 案件押至周四(15 日)再訊,以商討男童創傷報告事宜;被告還押至 10 月 6 日判刑,期間候索取其心理及精神科報告。
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周三(14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法官李運騰完成引導陪審員,由 7 女 2 男組成的陪審團於上午 10 時多退庭商議。 法官周二(13 日)引導時指,本案關鍵在於能否肯定男童 X 對被告的指控屬實,X 是否可信或可靠,故陪審團須小心評估 X 的證供,就每項控罪作出裁決。
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周五(9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控方指,男童憑記憶講述所見所聞,雖然「冇大人講得咁精準」,但非憑空想像。辯方指,男童供詞不可靠,又指所謂自慰,其實只是「𢯎痕」及塗藥膏,「被演繹成猥瑣事情」。辯方又指,男童與被告關係良好,「點解會變咗憎恨呢」,被告聞陳詞脫下眼鏡拭淚。法官李運騰下周二(13 日)引導陪審團。
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周三(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進入辯方案情。被告不作供,但播放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 會面中,被告多次強調自己沒犯案,「我真係乜都無做過」,又叫警員搜屋,「你喺我屋企搵到一隻咸碟(色情光碟)嘅話,我乜都得」、「你可以 check 返哂啲紀錄」。被告又指稱妻子的教會「有問題」,稱兒子說「成班人捉佢返教會」,懷疑有人教唆兒子,「唔知點解佢無啦啦砌出呢個指控」。 案件押後周五(9 日)結案陳詞,下周二(13 日)及三由法官李運騰引導,其後 7 女 2 男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周二(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男童在辯方盤問下表示,父母關係欠佳,兩人離婚後他隨母親生活,又稱母親及外祖父母曾說被告「患有精神病」,惟他否認辯方所指,是受指使而誣蔑被告。 男童的精神科醫生則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確認男童沒有患上思覺失調,「雖然佢有自閉症譜系障礙,但佢講嘢係正常」。案件周三(7 日)續審。
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在屯門住所及澳門酒店,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被控 7 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煽惑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以及 3 項交替控罪虐兒罪。 被告不認罪,案件周四(1 日)在高院開審。案情指,被告由兒子小一起教他自慰,其後多次播放色情影片及自慰,又問他「你搞唔搞?」被告亦曾向兒子直播他與妻子的性交片段,並問:「我噚日雄唔雄武?」 男童錄影會面下表示,看到被告一邊自慰、一邊呻吟,「覺得好似雞叫,癲咗」。控方周五(2 日)傳召男童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