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7 人罪成,1 人罪脫。獲裁無罪的王志榮,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案件周二(15 日)在區院提訊。辯方稱與控方商討後申請將案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於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席前提訊,另預留同年 2 月底兩天聆訊。
辯方大律師關唐利另提出,望容許王取回回鄉證,並准他離港。法官彭中屏聽取陳詞後,拒絕其申請,王維持原有保釋條件,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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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7 人罪成,1 人罪脫。獲裁無罪的王志榮,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案件周二(15 日)在區院提訊。辯方稱與控方商討後申請將案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於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席前提訊,另預留同年 2 月底兩天聆訊。
辯方大律師關唐利另提出,望容許王取回回鄉證,並准他離港。法官彭中屏聽取陳詞後,拒絕其申請,王維持原有保釋條件,不得離港。
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案,7 人罪成,1 人罪脫。罪成其中 4 人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周三(28 日)頒下裁決,裁定被告蔡立基上訴得直,撤銷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的定罪。其餘 3 人上訴許可則遭駁回,維持定罪及刑期。
律政司另就脫罪被告王志榮,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得直,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重新考慮裁決,10 月 15 日將於區院提訊,期間王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上訴庭指出,原審要求蔡立基在庭上做動作及露齒笑,屬越界要求他協助控方舉證;剔除庭上動作後,對於是否可憑警方照片及事發影像肯定蔡是犯案人「不無糾結」,雖然上訴庭比對兩者肯定是同一人,但指「人物辨認始終是主觀」,無法論斷必然結論,裁定蔡立基罪脫。
據了解,原審罪成的吳偉南、鄧英斌、蔡立基已獲釋,他們未有到庭。至於仍在服刑的鄧懷琛,料最早在 2026 年 2 月獲釋。王志榮則沒有回應記者問題,作擺手手勢後離開高院。
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案,7 被告罪成,一人罪脫。當中 4 人提定罪及刑期上訴,而律政司就脫罪被告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五(8 日)聽畢雙方陳詞,押後 6 個月內頒判詞。
鄧懷琛一方就刑期上訴指,因警方不在場,鄧等人才自行趕人出村。法官質疑「話警方控制唔到呀,就自己自行執法呀?」律政司引原審形容本案暴動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認為「形容恰當、有事實證據支持」,指鄧被判囚 7 年,總刑期不屬過高。
另律政司回應其他人定罪上訴時重申,吳偉南有份施襲,鄧英斌攜武到場。鄧英斌、「飛天南」吳偉南已獲釋。據了解,仍正服刑的蔡立基、鄧懷琛,最快於今年下半年及 2026 年獲釋。
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案,7 被告罪成,一人罪脫。高院上訴庭周四(7 日)處理鄧懷琛、「飛天南」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的定罪及刑期上訴;以及律政司就首被告王志榮無罪裁決的案件呈述上訴。吳偉南、鄧英斌已完成服刑。吳與王一併坐在被告欄外。
鄧懷琛指,原法律代表涉提供錯誤法律觀點,稱不可用「自衛」抗辯,釀審訊不公。吳偉南則稱當時任「和事佬」,被官質疑「和事佬唔會加入埋打人㗎嘛?」鄧英斌則稱其行為不構成破壞社會安寧,官質疑攜棍涉持武,「咁樣係咪暴動呢?你話係咪呢?」鄧的代表稱「唔係」。蔡立基將於周五繼續陳詞。
至於王志榮,律政司指案中有 6 個重大環境證供,能清晰辨認王參與暴動,指若上訴得直,望可交予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重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