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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白衣人|63 歲男否認暴動傷人 被指施襲後返回內地 去年入境時被捕

7.21 白衣人|63 歲男否認暴動傷人 被指施襲後返回內地 去年入境時被捕
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開案陳詞指,被告於 7 月 21 日由內地來港,先在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其後在元朗站內,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並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前往月台,翌日凌晨離港。被告其後遭通緝,2021 年 8 月入境時被捕。警方從他身上檢取一條腰帶,確認其與呈堂片段中的人士之腰帶相似。

案件周二(16 日)續審,將傳召 5 名市民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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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中環|兩青年認襲警搶犯 另否認暴動受審 將爭議非身處暴動範圍

12.22 中環|兩青年認襲警搶犯 另否認暴動受審 將爭議非身處暴動範圍
2019 年 12 月 22 日,有團體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發起「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防暴警員到場制服多人,3 名青年被指阻止警方制服示威者,被控暴動等罪,其中兩男周一(15 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暴動罪,案件同日開審;二人同日分別承認協助罪犯及襲警罪,押後待暴動罪審訊後處理求情。

二人認罪案情指,警方就集會間有人拆丟中國國旗一事到現場調查,期間有黑衣人撞向警員,警員制服他時,遭兩被告在內的現場人士搶犯及襲擊。辯方將爭議二人當時所身處的地點並非暴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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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手記|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怎樣報道兩青少年面對的 17 天審訊?

採訪手記|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怎樣報道兩青少年面對的17 天審訊?

看翁靜晶的《危險人物》、雲海的《案件鬧鬼》長大,聞謀殺、誤殺,腦海就會浮現「Hello Kitty 藏屍案」、「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廿八座大王」等關鍵字及情節。當上法庭記者後,不時從行家聽聞,謀殺案審訊偶有驚奇事,故暗暗抱着「獵奇」心態,「期待」跟進謀殺案審訊時,與其他案件會有何不同。 結果,第一宗跟進的謀殺案,沒有上述驚駭情節,也沒有寒意乍現。超出預想的,反而是每次退庭都有至少三分之一排的旁聽者,站起向被告欄揮手聲援,至陪審團裁定誤殺無罪,家屬含淚對律師鞠躬,庭外有人互相拍肩。 這宗案件,就是上周五(12 日)正式審結的「上水掟磚誤殺案」。 案發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當日有人發起「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以磚頭等設路障發動「三罷」,另一批政見不同者執磚清理,雙方起爭執、互掟磚頭。原本在清磚的一方,70 歲的清潔工羅長清疑遭硬物擊中昏迷,送院翌日不治;另一男亦受襲受傷。 兩名案發時年僅 15、16 歲的少年劉子龍、陳彥廷,同年 12 月被捕,2020 年 4 月被控謀殺羅長清、襲擊傷者 X 及參與暴動,共 3 項控罪,令本案成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示威者被控謀殺的案件,以及首宗有陪審團參與審理的暴動案。 兩被告還押中度 18 歲生日 兩名「00 後」被告,自 2020 年 4 月起還押,其時 16 及 17 歲;開審前,他們已在懲教所過了兩個寒暑,18 歲的生日也在圍牆內度過。 在 17 天審訊期間,我特別留意兩人神情——他們的人生至今有十分一時間在懲教所內,亦面對一條人命的謀殺罪,餘生能否得自由,可能在短短 17 天內敲定。他們如何面對? 首次在被告欄內看到二人,是 6 月 15 日的高院 7 庭。當天抽出 5 女 2 … Read more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控方:暴動高度流動 辯方:被告離校僅為脫險 10.18 裁決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控方:暴動高度流動 辯方:被告離校僅為脫險 10.18 裁決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17 人被指「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六(13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警方封鎖理大後,在校園內的人會被視為暴動,又指暴動有高度流動性。辯方指,理大內不同時間、位置發生暴動,惟控方沒證據指被告參與暴動,被告被困理大,離開僅為脫險。

暫委法官黃士翔詢問,物資站會否將各位置的暴動串連;辯方指理大內有醫護、記者,及像被告般被困理大的人,認為物資站是向不同對象提供物資。案件押至 10 月 18 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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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稱遭黑衣警毆打 向警務處長索償 164 萬敗訴 官:證供不可信、不合邏輯

運輸工稱遭黑衣警毆打 向警務處長索償 164 萬敗訴 官:證供不可信、不合邏輯
2019 年 8 月 3 日網民發起「旺角再遊行」,51 歲運輸工稱過馬路時,無故被黑衣警員拳打腳踢,指對方使用非法武力,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索償 164 萬元。運輸工經審訊後,周五(22 日)被裁定敗訴。

區院法官高勁修指,原告為本案唯一證人,但證供不可信、不合邏輯且偏頗,認為若如原告所言,警員無故襲擊市民,將引起途人及示威者注意,但當日沒任何人拍下經過,傳媒也沒報道,遂判原告敗訴,下令他支付被告訟費。

法官又指,根據案例,警員非警務處處長僱員,處長毋須為警員執勤時的侵權行為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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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首人認「突圍而出」 20 歲女生認兩暴動罪 官促政府修例賦更大酌情權判刑

理大衝突|首人認「突圍而出」 20 歲女生認兩暴動罪 官促政府修例賦更大酌情權判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案發時 18 歲的女生,周五(12 日)在區院承認校園內及校園外,共兩項暴動罪,還押至 9 月 2 日判刑,以候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案情指,被告被拍攝到手持樽裝液體,由天橋頂前往暢運道,翌日衝入科學館後被捕。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重裝備」、「身先士卒咁濟」,又指「暴徒有人教路戴頭盔、口罩」。

此外,法官促政府修例,讓法庭處理面對暴動罪的 16 至 20 歲被告時,在判刑有更大酌情權。若按其建議修例,法庭將可在不索取報告下,直接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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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旺角|25 歲工程師認管鐳射筆判囚 140 日 官:保釋期間犯案須加刑

9.29 旺角|25 歲工程師認管鐳射筆判囚 140 日 官:保釋期間犯案須加刑
2019 年 9 月 29 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發生警民衝突。4 男 2 女被控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2 名男子早前認罪,還押至周五( 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替 25 歲工程師求情時透露,父親因工傷停工,他努力工作幫補家計,而女友患焦慮症,他亦陪在身邊不離不棄,並計劃在服刑後共諧連理。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指,由於他早前牽涉另一宗社運案件,日前被判囚 5 個月,考慮到他在該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決定加刑 30 天,總刑期為 140 日。裁判官酌情批准部分刑罰同期執行,被告最終加監 125 天。

其餘一人正在接受隔離,押後至下周五( 19 日)再處理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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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20 歲男生涉搶犯 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案發猶如戰場

11.18 理大衝突|20 歲男生涉搶犯 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案發猶如戰場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案發時 18 歲男生,涉於理大門外「搶犯」,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周五(1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鄭念慈指,當日集結規模大,導致交通癱瘓,案發地點猶如戰場。他指,若被告是成年人,量刑起點不應低於 5 年監禁,不過考慮被告是青少年,衡量罪行嚴重性、懲罰及自新因素後,終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另外,被告周三(10 日)承認在牛頭角非法集結,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指根據《勞教中心條例》,宣告該刑罰即日失效,由教導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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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執磚市民是無名英雄

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執磚市民是無名英雄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經審訊後,由陪審團裁定暴動罪成,誤殺(原為謀殺)及有意圖傷人則罪名不成立。兩人周五(12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半。

法官杜麗冰同意,被告不能因未被定罪的罪名受罰,但認為即使陪審團裁定誤殺、傷人罪不成立,也不減本案暴動罪嚴重性。法官又稱讚,當日市民不問政治回報執磚,可謂無名英雄(unsung heroes),又指涉及本案的,警察花數以千計小時調查案件,可稱得上是亞洲甚至世界最佳(Asia's even world's finest )。首被告代表律師在庭外表示,暫無意上訴。

《法庭線》向律政司查詢會否提上訴、會否檢控同場其他掟磚者,獲回覆指會研究本案相關資料,決定是否需跟進,又指若沒合理定罪機會,不會提出檢控。警方則回覆,調查仍在進行中,細節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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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中大生作供:說「我冇嘢講」後遭警三度拳打 辯方指受嚇招認反對呈堂

11.18 理大|中大生作供:說「我冇嘢講」後遭警三度拳打 辯方指受嚇招認反對呈堂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罪,周四(11 日)在區院續審。辯方指,21 歲中大男生被告遭警員威嚇及毆打而作出招認,反對其警誡供詞呈堂。

該男生出庭作供,稱當日警方與他錄口供時,他曾不作聲,警員表示「你唔出聲我就作落去,話用嚟掟汽油彈。」他後稱「我冇嘢講」,警員則指「即係玩嘢啦」,遂帶他到廁所「教育」,三度拳打其肚,問「陣間出到去仲有冇嘢講?」。他稱當時感疼痛,只好說「有呀有呀」,並「順佢(警員)意寫」及簽署。案件周五(12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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