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1 年間,詐騙港大租屋津貼合共逾 72 萬元。她否認一項詐騙罪,案件周一(26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被告案發時以一個九龍塘住所申租金津貼,惟她實際居於父母於沙田九肚山的一個單位,不符港大租金津貼的「入住規則」。控方將傳召保安員舉證被告事發時甚少在九龍塘居所出現,亦會傳召被告母親的外傭,於印尼視像作供。審訊周二續。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1 年間,詐騙港大租屋津貼合共逾 72 萬元。她否認一項詐騙罪,案件周一(26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被告案發時以一個九龍塘住所申租金津貼,惟她實際居於父母於沙田九肚山的一個單位,不符港大租金津貼的「入住規則」。控方將傳召保安員舉證被告事發時甚少在九龍塘居所出現,亦會傳召被告母親的外傭,於印尼視像作供。審訊周二續。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1 年間,詐騙港大租屋津貼,涉報稱住在九龍區一單位,事實上與父母在新界另一物業居住,騙取合共逾 72 萬元津貼。廉政公署接獲投訴後,落案起訴她 1 項詐騙罪。 案件周四(13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文件及讓被告考慮答辯意向。法官高勁修遂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