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 2019 年 11 月圍封理大校園,多人被控暴動等罪。事隔逾 3 年半,被指在油麻地參與暴動的 8 人,案件周一(12 日)原定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6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7 月 10 日進行求情。 承認案情指,示威者在與警方對峙期間,曾投擲至少 251 枚汽油彈,警方其後拘捕各被告,搜出生理鹽水、電筒等物品,又從現場檢獲含甲苯的玻璃樽。案情又指,事件中共 4 名警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受傷,另外銀行、港鐵站、街道設施等被破壞,維修費合共約 10 萬元。 針對不認罪的 2 人,控方開案陳詞指,雖然沒有拍到、看到他們作出破壞行為,但考慮到案發前及案發期間當局曾多次發出警告,他們並非附近居民,沒有理由前往現場,加上被捕時穿 T 裇及拖鞋,攜帶口罩、手套等,認為有足夠證據肯定其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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