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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獲撤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終院申上訴許可獲批 11.29 聆訊

攝影師獲撤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終院申上訴許可獲批 11.29 聆訊
2020 年 3 月 8 日晚,有人於大埔超級城悼念周梓樂。時任大埔區議員等 5 人被指尾隨指罵便衣警,被控「非法集結」。其中攝影師蔡健瑜,本年 3 月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定罪撤銷。

律政司周一( 11 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非常任法官司徒敬、常任法官霍兆剛及林文瀚聽取律政司陳詞後,批出上訴許可,認為律政司可合理地爭辯高院法官,錯誤應用《盧建民案》的法律原則,或構成重大不公,正審上訴訂於本年 11 月 29 日進行。

許可獲批後,律政司提出新增保釋條件,包括現金 1 萬元、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以確保被告出庭應訊,在答辯方不反對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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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六四|梁凱晴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申刑期上訴至終院被拒

2020 六四|梁凱晴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申刑期上訴至終院被拒
警方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拒批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時任觀塘區議員梁凱晴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 4 個月。梁向上訴庭申請刑期上訴許可被拒,再申請上訴許可至終院,周二(21 日)亦被拒絕。

高院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在判詞中指出,梁一方提出爭議的兩項法律議題已妥善處理(well settled),亦不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拒絕批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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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藏索帶罪成案|地產經紀提終極上訴 爭議索帶是否屬條例中「非法用途工具」

首宗藏索帶罪成案|地產經紀提終極上訴 爭議索帶是否屬條例中「非法用途工具」
地產經紀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在銅鑼灣管有 48 條索帶,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判監 5 個月 2 星期,為首宗管有索帶被定罪的案件。被告向高等法院提上訴遭拒,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五(17 日)開審。

上訴方認為,上訴庭採納條例的中文定義太廣闊,指條例只涵蓋「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入侵處所」等三類用途的工具,而索帶不屬以上任何類別;律政司一方則指,條文立法原意是防止罪案,條文解讀不宜過分狹窄,應開放詮釋,與時並進。

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若條例開放解讀,為何須於 1984 年修訂條例,加入「手銬」、「指銬」等物品。律政司一方指,因當年使用上述工具犯罪的案件增加,故當局按當時背景作出修訂,重申「非法」、「適合作」等條例字眼,是故意擴闊涵蓋範圍。五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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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手術改身份證被拒 兩跨性別者獲准上訴至終院 判詞指爭議具公共性

未完成手術改身份證被拒 兩跨性別者獲准上訴至終院 判詞指爭議具公共性

兩名由女變男的跨性別者在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下,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分證性別被拒,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其後上訴再遭駁回。兩人申請終極上訴,爭議政策會否導致殘忍、非人道或侮辱性待遇,以及有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上訴庭今(13 日)頒下判詞,指案件涉及重要的法律觀點,爭議亦具公共性,故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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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律師襲警罪成 申終院上訴許可被拒 將向終院法官交額外陳詞

美籍律師襲警罪成 申終院上訴許可被拒 將向終院法官交額外陳詞

35 歲美籍律師 Samuel Phillip Bickett 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 4 個半月,一度向高等法院提上訴被駁回。他被遣返美國後,上月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惟昨( 10 日)被終院司法常務官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拒絕。Bickett 表明會堅持上訴,將直接向終院法官提交額外陳詞,稱若終院仍然拒絕受理,「很明顯不能再依靠終院維護法律」。(It will be crystal clear that the CFA can no longer be relied on to defend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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