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三(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3 日審訊,黎第 41 日作供。
法官杜麗冰在控方提問前,主動提到黎在庭上兩度自稱政治犯,杜澄清只會根據證據、與指控有關的法律來裁決,「無論一個人的政治傾向如何,都應留在法庭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控方兩度問黎是否明白,黎回應「請繼續」。
控方其後展示黎於 2020 年 6 至 7 月期間,向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傳送多篇報道,要求翻譯後放在英文版。黎承認英文版成立初期有份挑選文章,又指英文版資源有限,不應淡化焦點,強調非編採指示,而是商業考慮,待馮熟習後已逐漸淡出。案件下周二(1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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