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蘋果日報》高級編輯入稟申索工資、年假、年終酬金等逾 17.4 萬元,案件周五( 28 日)在勞資審裁處提訊,公司代表缺席,法庭為申索人進行單方面聆訊。 審裁官李慧雲指,本年初已有執達吏將文件送達公司註冊地址,沒有文件被退回,亦確認審裁處及申索方均沒有從《蘋果》收到答辯書及相關資料。 審裁官裁決時指,接納申索方已提交能確立案情的證明文件,而《蘋果》未有按糧單及相關文件上的金額繳付予申索人。法庭將頒下命令,要求《蘋果》向申訴人繳付相關金額,除非《蘋果》有代表申請有關命令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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