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5 日)於高院踏入第 75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分析明愛醫院爆炸案片段,指濃煙遮蓋逃生出口,「你想走係未必走到」,加上急症室內有病人、傷者,可能無法逃生。另指煙霧雖然無毒但對人有害,因為可造成不適甚至灼傷肺部。
至於羅湖站月台的爆炸案,炸彈裝置原本是放置在車廂。證人分析片段,指可見爆炸時產生大量煙霧,假設在車廂內爆炸「將會係傷亡非常之慘重」,指因濃煙更難散去,恐令乘客爭相走避,甚至「監生焗死」。審訊周三續。
第 74 天審訊|控方專家指次被告電話有測試TATP炸藥影片 產生獨一無二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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