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0 月,懷有 37 周身孕的 26 歲女警在伊利沙伯醫院進行產檢時,發現患有妊娠毒血症,獲安排催生,但在誕嬰後大量出血,3 天後宣告不治,死因研訊周三( 21 日)踏入第 7 天,由家屬及醫管局代表陳詞。 死者胞姊哭訴,死者子宮有胎盤殘留物,又引述專家指即使死者及後患瀰漫性血管內凝血障礙,亦非直接致死原因。家屬認為,醫生為死者切除子宮,則屬「致命一刀」,「把她推向懸崖」,最終引致大量出血死亡。而胞妹死亡令其家庭傷口永遠不能癒合,「小朋友永遠冇母愛」。 醫管局一方引述專家回應指,是「無聲無息、措手不及」的羊水栓塞引致死者大量出血,而分娩時萬一出現羊水栓塞,是無可避免。醫生判斷死者子宮收縮乏力,所以決定切除子宮,當時沒有數據顯示死者有凝血障礙。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聽畢雙方陳詞,押後案件至周四(22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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