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於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各人分別被判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不等。當中判刑最重的是首被告戴耀廷,其次是有份發起《墨落無悔》的鄒家成,判囚 7 年 9 個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判刑同日下午見傳媒,指整體判刑已反映了罪行嚴重性,至於會否就個別被告的刑期提出上訴,則會在研究判詞後再決定。英、澳、歐盟均就判刑發聲明,當中歐盟聲明提到,各被告入獄再一次打擊香港的自由民主,以及多元發展,而被告所參與的活動,在任何尊重基本民主原則的政治體系中,都應被認為是合法。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則在記者會上,強調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又不點名批評個別西方國家,無視本國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事實,無端指責香港法院實施《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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