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逾五年,至今 8 名白衣人罪成,判囚 3 年半至 7 年。43 歲男子鄧嘉民被指為白衣人,他否認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兩罪,經審訊後周二(26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為至今第九名罪成的白衣人,須還押至 12 月 23 日判刑。
暫委法官陳慧敏比對入境處紀錄照片、警方拍攝的照片及本案片段,指被告出庭時故意改外型,但肯定他是片中男子。而被告曾扔工程燈、木棍,並用藤條指向黑衣人,其存在不只鼓勵,亦為主要參與者。官另裁定白衣人達協議用藤條、木棍打傷黑衣人,而被告是白衣人亦是協議的其中一員。
官關注涉案時段有多少人受傷,問「有啲白衫人用藤條、棍打黑衣人,有冇人報警?」控方稱,「我哋冇呢個紀錄。」官聞言稱,「咁奇怪,佢哋受傷都唔去報警?」官另着辯方求情時交代「點解啲白衫人會打黑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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