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男子,指他們涉嫌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 「健仔」所涉 10.1 荃灣暴動案,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他出庭時依然蓄及肩長髮。辯方指,會與控方進一步商討,申請押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外,法官高勁修指,因被告早前棄保潛逃,充公其 5,000 元保釋金,「健仔」小聲表示「明白」。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男子,指他們涉嫌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 「健仔」所涉 10.1 荃灣暴動案,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他出庭時依然蓄及肩長髮。辯方指,會與控方進一步商討,申請押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外,法官高勁修指,因被告早前棄保潛逃,充公其 5,000 元保釋金,「健仔」小聲表示「明白」。
網民於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 十八區開花」,18 歲男生被指在荃灣藏易燃液體及噴漆,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一(14 日)被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高院法官陳仲衡指,警員供詞與閉路電視片段吻合,原審絕對有理由信納警員證供。上訴方指原審拒納上訴人供詞時,沒有指出其作供時「迴避」的基礎;法官指原審耳聞目睹上訴人作供,質疑上訴方的批評「根本是吹毛求疵,為投訴而投訴」,認為定罪無不穩妥之處。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及後有人堵路。7 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的案件審結,全部罪成被判囚。當中 5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成,2 女被告早前判囚,而 3 名男被告周三(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1 個月至約一年。 辯方力陳,本案沒證據證明被告作出激烈行為,當中一男更因本案承受沉重壓力,導致內分泌失調,引致糖尿病,而且本案出現檢控延誤,希望法庭酌情扣減。 裁判官李志豪指,即使沒證據顯示 3 人曾作出極端暴力行為,但案發時社會事件「此起彼落」,各人罪責大同小異。官最終就檢控延誤,酌情扣減一個月刑期。 兩男被判囚 11 個月一人另涉襲警被判 11 個月 4 周 3 名男被告為何卓軒(24 歲,運輸工人)、張家榮(25 歲,無業)和李㑊橉(29 歲,調酒師)。裁判官判刑時指,3 人經審訊後被定罪,無悔意可言,而案發時現場示威人數眾多,覆蓋範圍甚廣,為時不短。 官續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 3 人在任何時候有極端暴力行為。但案發時社會事件「此起彼落」,各人罪責大同小異。就 3 人共同面對的非法集結罪,裁判官以 12 個月作量刑起點,就檢控延誤酌情扣減一個月,至判囚 11 個月。 其中任職運輸工的被告何卓軒,同時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就此罪判囚 7 周,但不同意兩罪沿於同一事件,在考慮整體刑期後,決定當中 4 周分期執行,何就兩罪須面對 11 個月 4 周的刑期。 辯方:案件檢控延誤、望酌情扣減控方認同出現延誤 3 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均希望法庭考慮案件檢控延誤,酌情扣減。控方回應指,警方於 2020 年 … Read more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及後有人堵路遭警方驅散,5 名男女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成。 2 名被告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1 個月,其中符凱晴因另案正服刑,與本案 3 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即符加監 8 個月。裁判官李志豪指,事發時處於社會動亂期間,兩人雖沒有極端暴力行為,但罪責「不相伯仲」。裁判官接納辯方求情指檢控程序延誤,此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 另外 3 名被告因隔離未能到庭,押後至 10 月 19 日判刑。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期後演變成警民衝突,5 名男女被指攜有鐳射筆等物品。經審訊後,5 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4 罪全部罪成。 案件原定周三(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但當中 3 人因染疫及隔離未有到庭,僅二人應訊。辯方透露,當中一人早前申請覆核定罪。雖然有部分被告欲如期判刑,但裁判官李志豪希望可一併處理,故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判刑,5 人繼續還押。
警方 2022 年 7 月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男子,涉嫌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他與另外二人,青年馮清華及 16 歲少年的 3 宗案件,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再訊,同由法官高勁修處理。 3 案因法援申請、向控方索文件,官准押後至 11 月不同日子再訊。3 人均沒有保釋申請,並將於下次聆訊時再處理他們的保釋金,期間續須還押。曾志健、馮清華依然長髮及肩。與曾同案、早前刑滿獲釋的理大博士生邱宏達,亦到庭旁聽。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期後演變成警民衝突,5 名男女被指攜有鐳射筆等物品,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4 罪,經審訊後周三( 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至 9 月 14 日判刑。 裁判官李志豪引述上級法院指,非法集結具流動性,綜合各被告當時攜帶的裝備、裝束,以及被捕地點等環境證供,唯一推論是罪名成立。李表示,會先索取相關報告始量刑,並表明如屆時決定判囚,相信刑期不短。
28 歲男子被指在 2019 年 7 至 8 月期間,在沙田、荃灣及黃大仙參與 3 場暴動,事隔逾兩年半,2022 年 5 月被起訴共 3 項暴動及 1 項襲警罪,案件轉介區院後,周二(26 日)首次提堂。 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 9 月 20 日再訊,待被告申請法援及向控方索取文件。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法官亦應辯方要求,由每日警署報到,減至每周報到 5 日,其餘條件不變。
警方上周三(13 日)在西貢拘捕 4 名棄保潛逃青少年,包括 2019 年國慶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國安處其後拘捕 34 歲男倉庫管理員,指他涉協助 4 人匿藏;他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還押候訊。 案件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裁判官香淑嫻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將於 9 月 9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並放棄 8 天覆核權利。
警方指周三(13 日)在西貢北潭涌截獲並拘捕 4 名棄保潛逃少年,包括 2019 年國慶日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國安處周四拘捕一名 34 歲男倉庫管理員,指他涉協助 4 人匿藏,周五將他押解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男子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暫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9 月 9 日再訊,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他須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