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前男警與女友,被指 2020 年以熱水燙傷女友的 5 歲女兒,事後沒提供適當治療。前男警早前承認作為「傷人 17 」交替控罪的虐兒罪,其女友則否認一項虐兒罪,周五(21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被告在控方盤問下稱,一直以為女兒不小心開熱水致燙傷,直至男友被捕後,女兒才告知被男友燙傷。法官陳廣池質疑,被告意指女兒受傷仍「講大話保護另一個人」;被告同意。
控方提到,被告與前夫爭奪女兒撫養權,因擔心敗訴,加上害怕因虐兒罪被捕,故事發後沒報警。被告不同意,指男友「經常講啲說話嚇到我好驚」而不敢帶女兒求醫。控方遂引照片指,3 人事發後到「staycation (宅渡假)」並一同合照。案件押後至 10 月 17 日,屆時將處理前男警的判刑,以及女童生母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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