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逾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上周二(16 日)首次提堂。
被告周三(24 日)再訊時認罪,續還押至 8 月 12 日判刑,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案情指,被告在 APM 商場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的藍旗,他被捕後一度「踢保」,7 月中回港時重新被捕。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逾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上周二(16 日)首次提堂。
被告周三(24 日)再訊時認罪,續還押至 8 月 12 日判刑,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案情指,被告在 APM 商場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的藍旗,他被捕後一度「踢保」,7 月中回港時重新被捕。
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周二(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23 日答辯(司法機構網站周三顯示改為 7 月 24 日),以待警方準備閉路電視片段及截圖,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再訊。
22 歲青年被指於 2022 年 3 度於大廈外牆噴上「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被捕。他周五(12 日)就 3 項刑事毀壞罪,首次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 3 罪,案件押後至 1 月 26 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下令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及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控罪書顯示,本案起訴人為警方國安處。
觀塘周二(9 日)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名孕婦疑遭貨車撞倒昏迷,延至周四(11 日)不治。涉事 59 歲司機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周五(12 日)首次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事主的醫療及化驗報告,並分析現場閉路電視片段。辯方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拒絕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 4 月 12 日再訊。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市民參與觀塘 APM「和你 Sing 」活動,23 歲男學生事隔近 2 年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周四(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8 周。裁判官指,被告在警方多番警告下仍無動於衷,其行為可挑動在場其他人士,增加案件嚴重性。 辯方求情時透露,男生 2020 年聖誕節「踢保」返回英國讀書,警方 2022 年 4 月重新拘捕,當時他正身處英國,其後在 6 月回港並在機場被捕。辯方指,被告勇於接受後果而回港,期望法庭判處監禁式刑罰,讓被告盡早完成服刑,趕及在年底前返回英國修讀學位課程。
中六生涉於三年前在觀塘港鐵站外,被指用鎅刀刺向一名警員的頸部。他今年一月在高等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遭判囚 7 年 9 個月。涉案受傷警員昨(1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被告索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所索金額。 警員右頸靜脈、迷走神經等遭切斷 聲帶麻痹有瘀血 原告為梁兆祥,被告為許添力(21 歲)。入稟狀指,2019 年 10 月 13 日下午約 5 時半,原告於觀塘 APM 商場附近的行人天橋上,遭被告以𠝹刀刺向右頸,對原告造成傷害,包括在右頸甲狀軟骨位置上造成長 3.5 厘米傷口、右頸內靜脈八成被切斷、右側迷走神經遭完全切斷、部分右側靠中位置咽縮管被切斷、右頸皮下出現瀰漫性血腫、聲帶麻痹及有瘀血等。 被告事發前留遺書 稱「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 被告於今年 1 月,在高等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案情透露,事發時原告完成調查收隊,正前往 APM 商場,被告突然從右衝前,以利器刺向原告的右頸。原告見狀馬上捉住被告右臂,被告掙扎倒地後被制服。原告事後留醫 6 日,專家估計兇器刀鋒約長 2.5 厘米。 另外,警方事後在被告房間搜出遺書,信中表示「我絕對不會自殺,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 DCPI 2989/2022
一名五旬女商人,去年在觀塘 APM 商場內的「 Apple Store」,未能安裝「安心出行」向職員求助,期間疑不滿職員態度欠佳,出手打傷對方,又在店內搗亂。經點算後,店內共 16 部電子產品損壞,總值近 15 萬元。 女商人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和刑事損壞 2 罪,周五( 2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一年,另須支付堂費 1000 元。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意作出賠償。但由於賠償金額超出上限,控方沒有申請法庭賠償令。
《港區國安法》於 2020 年實施前夕,有網民響應號召在觀塘 apm 參與「和你 Sing」活動,其中 2 名男女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周三( 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8 星期,不得緩刑。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雖然涉案活動不涉及暴力、沒有商店被破壞,但影響店舖運作及顧客,決定予以加刑。對於辯方稱次被告患自閉症及智力較低,劉淑嫻直言「睇唔到佢智力遲緩、比唔上人,與本案有任何關係」。
2020 年 6 月 30 日晚,《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數小時,網民響應號召,在觀塘 apm 參與「和你 Sing」活動。警方其後拘捕 1 男 1 女。兩人周三( 2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劉淑嫻下令兩人還押至 7 月 6 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港區國安法》前年實施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拘捕 1 男 1 女。事隔近 2 年,兩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今( 1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2 日再訊,以便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