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候選人許孝良,被指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聲稱因法律服務及個人儀表形象訓練等,招致逾 4.6 萬元開支,被控企圖欺詐等兩罪。 許孝良周五(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本案非「種票」,不影響選舉公平性。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公眾對候選人操守有高期望,被告行為辜負港人信任,傷害支持者感情,終判監禁 3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0 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候選人許孝良,被指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聲稱因法律服務及個人儀表形象訓練等,招致逾 4.6 萬元開支,被控企圖欺詐等兩罪。 許孝良周五(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本案非「種票」,不影響選舉公平性。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公眾對候選人操守有高期望,被告行為辜負港人信任,傷害支持者感情,終判監禁 3 個月。
2020 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候選人許孝良,被指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聲稱因法律服務及個人儀表形象訓練等招致逾 4.6 萬元開支,以及企圖欺詐相關款項。他被廉署落案起訴兩罪,案件周五(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9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 5,000 元現金保釋,但須遵守新增的保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