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在 2021 年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以獲取一宗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他們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裁判官劉綺雲周三(7 日)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作結案陳詞。 時任油尖警區署任警司供稱,就該宗涉三合會的傷人案,他提醒屬下留意事態發展,期望下屬「收風」,不過沒進一步指示被告參與調查,亦不曾收到被告匯報相關情報。他又在盤問下稱,不期望下屬向外透露其指示。 周二的審訊後,兩名被告曾在旁聽人士的協助下,強行越過一名法庭保安員的攔截,循職員通道離開法院。該職員出口今午增設了 1 至 2 名保安,准保釋的兩被告,最後循正門離開。《法庭線》周二就此向司法機構和警務處查詢。警方周四(8 日)回覆指,正與司法機構溝通及了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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