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以槍械和炸彈殺警。當中 7 人不認罪受審,陪審團裁定 6 人無罪、1 人交替控罪罪成。
被裁罪成的賴振邦,審訊時爭議警方以軟件「Cellebrite 」擷取手機資料的可靠性,指部分內容不完整,有訊息被刪除,影響內容表面真確性;又質疑檢驗警的證供,認為他稱「Cellebrite」可靠穩定的意見,僅屬傳聞證供。控方則指,沒證據顯示呈堂的訊息虛假或偽造。
法官張慧玲周一(16 日)頒下判詞,指控方只須證明相關數碼證據「表面真確」,又認為檢驗警有充分基礎說明「Cellebrite 」的運作,裁定相關證供可呈堂。至於證供是否可靠,官強調要交由陪審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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