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前荃灣區議員林婉濱,被「荃威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控告誹謗,指她散播言論,誹謗法團「內定」下任物業管理公司。區院法官梁國安周四(7 日)頒下判詞,裁定法團勝訴,下令林須賠償 8 萬元,另須付法團一方的訟費。
法官亦在判詞中批評,林婉濱的行為明顯具惡意,例如曾用大聲公擾亂居民大會等,又指林為了贏得議席,所做的行為卻完全違背了區議員應有的角色,如解決紛爭、作為社區的橋樑等,形容現象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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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前荃灣區議員林婉濱,被「荃威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控告誹謗,指她散播言論,誹謗法團「內定」下任物業管理公司。區院法官梁國安周四(7 日)頒下判詞,裁定法團勝訴,下令林須賠償 8 萬元,另須付法團一方的訟費。
法官亦在判詞中批評,林婉濱的行為明顯具惡意,例如曾用大聲公擾亂居民大會等,又指林為了贏得議席,所做的行為卻完全違背了區議員應有的角色,如解決紛爭、作為社區的橋樑等,形容現象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