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老牌足球會愉園於 2021 年被指拖欠球員薪金,前班主陳志實,以及由陳出任董事的「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勞工處票控沒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罪,涉逾百萬元欠薪。陳及愉園早前各認 15 罪,餘下 18 罪獲撤回,周二(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強調,陳「對足球隊嘅貢獻係類近社會公益」,自 2016 年起注資逾千萬元營運球隊,又指他自初中起已為球迷,見證愉園的輝煌,看到其打假波事件後,不忍心愛的球隊面臨解散,故出資營運。
暫委裁判官張浚軒判刑時指,愉園非普通生意、依賴足球活動,活動受疫情影響,接納它犯案間「有真實嘅財政困難」,而沒足夠證據顯示陳犯案時謀取私利等,他亦對本地足球事業有貢獻,判處 240 小時社服令;再考慮愉園現「冇資產而負債」、且有員工申請清盤,罰款 14.7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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