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條例排除同志配偶被裁違憲 政府申上訴至終院

遺產條例排除同志配偶被裁違憲 政府申上訴至終院

3 年前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的男同志吳翰林,生前因擔心在無立遺囑下突然離世,丈夫便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其財產,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政府不服提出上訴,上月底被上訴庭駁回。政府不服上訴庭判決,周二(14 日)向上訴庭申請許可,上訴至終審法院。

接替亡夫繼續法律程序的李亦豪,上月底在裁決後透過律師發聲明指,「丈夫的離世讓我悲痛不已,政府卻在法院一而再、 再而三否定我們的婚姻關係、視我倆的關係為陌路人。對於仍在哀悼的家屬來說,這如同在傷口上灑鹽。」他提到,當初吳翰林是為了保護他而提出覆核,免得他一旦失去至親,要流離失所。如今對他來說,「更重要的是為丈夫拾回一份人與人之間應有的基本尊重」,盼政府尊重法庭裁決,還亡夫應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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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沒有訂立遺囑,遺產如何分配?

法律101 | 沒有訂立遺囑,遺產會如何分配?

生離死別在所難免。各位有沒有想過,他日歸於塵土之後,如何處理身外物?萬一不幸身故,卻未曾訂立遺囑,誰會獲得財產?會否被充公?如何決定分配遺產的先後次序?

有法例為此情況,訂下了一些基本原則。此外,2020 年一宗高院原訟庭的判決,亦確立了同性婚姻者在配偶無訂立遺囑的情況下,繼承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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