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周一(4 日)報道,因「612 人道支援基金」遭國安處投訴專業失當的律師,近日陸續收到香港律師會通知調查結果,會方發出「指責書」或「遺憾信」。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同日發稿確認,已全數調查 16 宗投訴,涉及律師接受未經社團註冊的 612 基金款項,違反《律師執業條例》。
湯文龍指,已向被投訴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或結案信件,未有提及有個案須轉交可撤銷執業資格的律師紀律審裁團處理。律師會前會長、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在電台節目則指,「指責書」或「遺憾信」都屬於紀律處分、須存檔,但如將來沒重犯,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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