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多宗案件審期超出預計,法官人手備受關注。司法機構周四(8 日)宣布委任區院法官梁俊文、游德康、郭啟安及胡雅文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五(9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胡雅文曾審理《國安法》罪行的「呂世瑜案」,在控方提出刑期下限後改判呂囚 5 年;並在「8.18 流水式集會」中,裁定黎智英、吳靄儀等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成。
游德康曾審理林卓廷等人涉要求他人刪除「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一案,裁定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郭啟安則曾處理戴耀廷涉 2016 年立會選舉登廣告沒申報開支案,判戴監禁 10 個月,指戴即使有崇高理念,亦不能作為犯法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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