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一(9 日)於高院踏入第 12 天審訊。
辯方盤問拘捕次被告李嘉濱的警員時,指警員沒表露身分,直接將被告扯落地,及用膝蓋跪其頸部,被告一度呼救但遭捂口,警員將他拉入後巷,為免途人發現他逼供。警員在庭上一概否認。負責將被告帶回警署的警員,則供稱被告頸部有傷痕,但被告稱毋須看醫生,亦沒有任何投訴。
庭上播放次被告的錄影會面,他表示「五飛」建議在明愛醫院放煙霧彈,逼使政府封關,他原欲退出但遭對方脅迫,「如果我唔做嘅話,佢會做一啲對我有危險嘅嘢,對我條命或者我屋企人」,他亦承認按「五飛」的指示購買一噸硝酸鉀、製作及放置煙霧彈。審訊周二續。
第 11 天審訊|警員續供述監視及拘捕行動 稱為保公眾安全將次被告「送入後巷」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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