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0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七日作供,提到約於 2019 年 9 月、三次眾籌登報後,他漸漸轉型至國際遊說。他確認在同年 11 月,曾安排英國會議代表來港監察區議會選舉,指「因為佢哋 concern about(關注) 當時香港自由民主狀況。」
控方庭上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 WhatsApp 記錄,顯示部分來港監察的代表,當時曾刪除 WhatsApp 對話內容。李解釋,「如果呢啲準備嚟監選嘅人,佢哋電話有呢啲 record(紀錄),話佢哋準備嚟監選呢,我哋就驚佢哋畀人 designated(定為)為 persona non grata(不受歡迎的入境者),畀人掟走佢哋,「所以叫佢哋 delete (刪除)有關監選嘅 message(訊息)先」。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50日審訊|李宇軒:「重光團隊」曾製建議制裁名單 目標包括林鄭月娥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