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玩貓誘16歲少女到住所強姦罪成、判囚8年 男子提申請被上訴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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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判詞速讀|45人囚4年2月至10年 法官判刑考慮一覽

47人案判詞速讀|45人囚4年2月至10年 官:國安法刑期分級不完全適用但可參考 

三名指定法官周二(19 日)頒下 82 頁英文判刑理由。在進入各別被告量刑理由前,先處理數項有關判刑的法律爭議。 首先,包括戴耀廷在內部分被告代表律師,曾在求情階段提出爭議,指本案涉及串謀控罪,因此《國安法》第 22 條下的刑期分級並不適用。法官指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接納本案屬串謀控罪,《國安法》訂明的判刑類別,在本案並不完全適用,但可用作參考。 判刑理由引《呂世瑜》及《馬俊文》案,指雖然《國安法》沒有界定如何把案件分類為「情節嚴重」或「情節較輕」,但由於《國安法》立法原意是與本地法律銜接及兼容互補,故法庭應確保在判刑時,本地普通法判刑原則適用。法庭在界定案件情節輕重時,應著眼於犯案者行為、所引起的實質後果、潛在風險和可能影響,不應依賴內地判刑例子。 不過法庭拒絕接納部分被告稱,認為謀劃必然失敗,故應從輕處罰的說法。至於有被告以不知初選違法為求情理由,法官接納對部分人適用,但其中兩名被告戴耀延及楊岳橋,官指他們本身是律師,而且在推進實行謀劃時堅定不移,不能依賴此求情理由。 《法庭線》根據判詞內容,逐一整理法官就 45 名罪成被告的判刑理據。 主稿|港首宗顛覆案判刑 戴耀廷囚10年 官裁4人屬首要分子、三級罰則不完全適用 D1 戴耀廷(60 歲) 刑期分級:首要分子 判囚 10 年 D2 區諾軒(37 歲) 刑期分級:首要分子 判囚 6 年 9 個月 D3 趙家賢(39 歲) 刑期分級:首要分子 判囚 7 年 D4 鍾錦麟(36 歲) 刑期分級:首要分子 判囚 6 年 1 個月 D5 吳政亨(46 歲) 刑期分級:積極參與 判囚 7 年 3 個月 D6 袁嘉蔚(31 歲) 刑期分級:積極參與 判囚 4 年 … Read more

「賢學思政」案求情 官質疑比「光城者」更有號召力 10.22 再訊料同日判刑

「賢學思政」案求情 官質疑比「光城者」更有號召力 10.22 再訊料同日判刑
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今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六(15 日)繼續處理求情及法律爭議。

控方指,若法官裁定被告「情節輕微」,便可同日判刑,否則建議待涉及《國安法》刑期爭議的「呂世瑜上訴案」有裁決後判刑。辯方則重申認為本案屬「情節輕微」,望即日判刑。

法官郭偉健在辯方求情時質疑,王逸戰曾接受媒體訪問,又指賢學思政的號召力「可以講係比光城者多」,對於本案情節屬嚴重或輕微,「相信有一個初步諗法」。案件押後至 10 月 22 日再訊,法官表明「希望(屆時)起碼部分被告判刑處理得到,或者有可能全部被告都處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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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刀刺何君堯 男子傷人罪成囚 9 年 提刑期上訴被拒

2019 年刀刺何君堯 男子傷人罪成囚 9 年 提刑期上訴被拒
2019 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建制派屯門候選人何君堯在街站拉票時受襲。31 歲董姓男子被指佯裝支持者獻花再刀刺何胸口,造成何約 2 厘米傷口,被制服後又高叫「721 元朗襲擊係何君堯所為」、「唔該搵人繼承我嘅遺志殺咗佢」等。他承認交替控罪有意圖傷人罪及傷人罪,被重囚 9 年,不服提出上訴。

案件周三(14 日)在高院聆訊,上訴方指原審量刑明顯過重,例如沒考慮傷者傷勢輕、沒造成長遠性精神損害等。律政司一方則指,被告事前曾到現場視察、攜武,可見有預謀犯案,而上訴方所主張的,都非量刑佔比最重因素。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上訴方沒有合理爭辯之處,拒批上訴許可申請,並在 6 個月內頒判詞,董男須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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