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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銅鑼灣|李志宏擾亂秩序罪定罪上訴駁回、獲減刑至5個月 即時服刑

5.24銅鑼灣|李志宏擾亂秩序罪定罪上訴駁回、獲減刑至5個月 即時服刑
2020 年 5 月 24 日,灣仔、銅鑼灣「反國歌法、國安法」遊行,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李志宏被指誣警推跌他及以粗言辱罵警員,受審後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判監 7 個月。

李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高院法官張慧玲周五(28 日)駁回李定罪上訴,維持罪成裁決,但刑罰上訴得直,改囚 5 個月。李須即時服刑。

高院判詞指,原審已充分考慮所有情況及李的言行,裁定他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又有意圖激使破壞社會安寧,裁決「完全合情合理」。就刑罰上訴方面,法官認為原審 8 個月量刑起點明顯過重,改以 6 個月為起點並減刑一個月,最後改判囚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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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銅鑼灣|擾亂秩序罪成判囚7月 前區議員李志宏不服上訴 官擇日頒判詞

5.24 銅鑼灣|擾亂秩序罪成判囚7月 前區議員李志宏不服上訴 官擇日頒判詞
2020 年 5 月 24 日,灣仔、銅鑼灣「反國歌法、國安法」遊行,時任沙田禾輋區議員李志宏被指誣警推跌他及以粗言辱罵警員,受審後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判監 7 個月。李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周二(13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上訴方指,當時沒有實際暴力或即時暴力威脅,群眾有不滿警員的情緒,不代表有相關風險。另原審以 8 個月為量刑起點,屬明顯過重,指此量刑起點超越部分非法集結案例。

律政司一方反駁,李曾激動質問警員,指他「志不在向警員表達不滿,而是製造混亂」;又指他作為區議員,不單無法提供協助,反而「添忙添亂」,或煽動他人衝擊警方防線,故量刑起點並非明顯過重。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下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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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銅鑼灣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 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被控煽動不准保釋

涉銅鑼灣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 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被控煽動不准保釋
今年元旦,一名 23 歲中大法律系博士生,被指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展示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素描,並在地上擺放蠟燭及花束悼念,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周五(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7 月 28 日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候訊。

女被告手持文件、束馬尾、戴上眼鏡,身穿一件黑衛衣,印有 Winnie the Pooh 手持白紙的圖案;另她應訊時獲普通話翻譯協助,不時望向旁聽席。被告聽畢控罪後,以普通話說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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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警稱安排被告致電母親 如「屈個視障偷睇國家機密」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警稱安排被告致電母親 如「屈個視障偷睇國家機密」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周五(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辯方庭上播放片段,顯示當日有警員稱「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認為警員意思是想統一各人說法。辯方指,警司僅稱被搶去胡椒噴劑,他其後向拘捕警劉志威表示遭被告「襲擊」,劉以為「襲擊就係打警察」,故誣衊被告作出「打警察」的招認,務求令被告招認與警司供詞互相吻合;劉不同意。

辯方陳詞指,劉的證供「強差人意」,指劉供稱安排聽障的被告致電母親,要求她到警署,情況如某港產片的內容,「屈個視障嘅人偷睇國家機密,令人哭笑不得」。案件押至 5 月 29 日續審,裁判官屆時裁定被告招認的呈堂性,是否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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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警供稱被告被捕後致電母親 辯方質疑「佢聽障點打電話?」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警供稱被告被捕後致電母親 辯方質疑「佢聽障點打電話?」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周四(1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拘捕警劉志威供稱,事後看到地上的助聽器,才得悉被告是聽障。他指與被告說話時,沒有提高聲量,辯方質疑「你知佢聾,都唔大聲啲講?」劉稱,被告表示聽到其說話,又指他與值日官對答流暢。劉在盤問下稱,因被告是弱聽而非聾人,故沒有安排手語傳譯員。

劉稱帶被告回警署後,著他致電母親。辯方質疑「佢聽障㗎,點打電話呀?」。辯方指被告只可以使用視像電話,又指「你邊有可能畀被捕人士自己操控電話?佢毀滅證據咪死?」劉其後表示,可能是自己致電被告母親,但否認在她抵達警署前,已開始替被告錄口供。劉周五(12 日)繼續接受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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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反對被告招認呈堂 指警員以「認罪獲減刑」誘簽口供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反對被告招認呈堂 指警員以「認罪獲減刑」誘簽口供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周二(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時任高級警司區永樑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當時警員截停市民時,有大批記者等人湧前,但不同意被告因被人潮推擠,意外地扑倒在他身上,認為被告是故意搶胡椒噴劑。

辯方另反對被告的招認呈堂,指涉不公平及非自願,被告從未說「我一時衝動先會打警察,阿 sir 對唔住,畀次機會我」。他指被告在現場被多名警員毆打,導致其肋骨等嚴重受傷。辯方又指,被告在母親陪同下錄取口供,警員誘導稱只要被告認罪,就會獲扣減刑期,只會判處社會服務令,要求被告在口供上簽署。案件周四(1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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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指重審檢控逾期 申終止聆訊被拒

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指重審檢控逾期 申終止聆訊被拒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 19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官指被告嚴重聽障,原審未獲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案件周一(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前,辯方指控方在重審令頒布後逾 6 個月,才向被告送達控罪書,檢控已過期限,質疑控方濫用程序﹐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他強調重審案件需從速處理,謀殺等嚴重案件亦然,指本案「案情遠遠比謀殺輕十萬倍」,控方卻超過 6 個月才作出檢控。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理據後,拒絕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被告續受審。

現任總警司、時任高級警司區永樑供稱,他在現場驅散人群期間,被告用雙手拉扯其手上的胡椒噴劑。區與對方糾纏期間失平衡,兩人雙雙倒地。其後同袍帶走被告,區發現後腦及雙膝受傷。他周二(9 日)會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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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罪成囚6年 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

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罪成囚6年 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以及與人到美心西餅縱火,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被判監禁 6 年。男生不服定罪及判刑,在沒有法律代表下,於上周四(6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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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4罪成判囚6年 官指因政見對美心集團報復

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4罪成判囚6年 官指因政見對美心集團報復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以及與人到美心西餅縱火,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

法官謝沈智慧周三(15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6 年。被告案發時 17 歲,但法官引用案例指不能只著眼其年輕,而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伙同犯案、有預謀、在香港人煙稠密的商住區犯案、使用易燃劑等。官又指,明顯被告因不同政見針對美心集團報復。

現年 20 歲的被告,被帶返羈留室時向親友席高呼「我愛你呀,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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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年半提上訴

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年半提上訴
2020 年 7 月 1 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19 歲青年被指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搶犯」,阻礙警員拘捕一名女子,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在 2021 年審理,原審裁判官彭亮廷指呈堂影片與警員供詞不符,怒斥律政司「告告告!告到天腳底都要告!」,最終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無罪釋放。

事隔約一年半,律政司上周一(6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訂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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