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屯門|四旬護士暴動罪不成立 官指兩警證供不一致 不排除被告是無辜途人

10.1屯門|四旬護士暴動罪不成立 官指兩警證供不一致 不排除被告是無辜途人
2019 年 10 月 1 日有網民發起「六區開花」,當晚屯門錦華花園附近爆發衝突。40 歲男護士否認一項暴動罪,經審訊後周三(21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法官鄭念慈表示,警長自言英文水平不高,卻以英文撰寫記事冊及供詞,當中沒提及被告有否站在示威人群前排此重要證供,裁定其證供不可靠。法官又指,另一警員沒有施行警誡,決定剔除對被告不公的招認。考慮到 2 警對被告的描述不同,加上被告並非在集結範圍內被截停,法官認為他有可能是示威者,亦有可能是無辜的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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