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裁定6罪成還押候判

10.13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裁定6罪成還押候判

2019 年 10 月,一名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事後 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4 人於開審前認罪,其餘兩人不認罪受審,周三(20 日)在區院被裁定「傷人 17」、暴動、非法集結等 6 罪罪成。

對於辯方爭議盧姓被告為「調停人」,不曾威脅警員,法官李俊文拒納,指其現場發言提及「唔好拖延時間」,實為敦促他人查明警員身份,裁定她非法集結、非法禁錮罪成;蒙面罪則不成立。

至於面對「傷人 17」、暴動、非法禁錮及蒙面等 4 罪的雷姓被告,官裁定他與事發影片中曾向警員施襲、聯同認罪被告行事的男子是同一人,指雷參與圍困警員,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兩被告須還押至 10 月 9 日與認罪被告一同判刑。散庭時,有雷的親友飲泣並奔向被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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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公廁笠頭襲夜歸女子 男子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囚16月 官:為事主帶來難以磨滅心理陰影

涉公廁笠頭襲夜歸女子 男子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囚16月 官:為事主帶來難以磨滅心理陰影
23 歲夜歸女子去年凌晨乘搭通宵巴士,至調景嶺公共交通交匯處下車,走入公廁如廁後,被一名男子以風褸笠頭及箍頸,該男子原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周三(31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荃灣裁判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2 罪,判監 16 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錄影會面稱,箍勁期間看到 X 呼吸困難,之後「突然清醒」便鬆手,讓她離開。

他另解釋犯案原因,稱沒有特別目的,但感覺到自己當時「好諗唔開」、「鬼迷心竅」、「好似見到一千零一個人入咗去,打佢一鑊喇」。 法官指,事主被襲時求救無門,度日如年,指事件對  X 帶來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及烙印,她將來在晚上獨自回家,到公廁如廁時猶有餘悸,故法庭須為 X 主持公道,懲處被告,並發出法庭不能容忍此類案件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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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告曾拉下口罩露面容 官關注禁蒙面控罪元素

10.9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告曾拉下口罩露面容 官關注禁蒙面控罪元素

2019 年 10 月,一名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事後 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4 人於開審前認罪,其餘 2 人不認罪受審,周五(4 日)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法官李俊文關注使用蒙面物品罪的控罪元素,指被告曾在案發間短暫拉下口罩,面容被攝錄,清晰可見。控方指,被告離家和回家時沒有戴口罩,卻戴著口罩在非法集結現場出現,已達成阻止別人辨認其身分的目的,又指被告短暫扯下口罩只為說話,其後很快戴回,邀請法庭考慮其蒙面意圖。案件押後至 9 月 20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盧嘉欣(21 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和雷藝佳(23 歲,電腦程式員)均否認非法禁錮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蒙面物品涉掛耳式口罩。盧另否認非法集結;雷則另外否認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傷人 17 )及暴動罪。 被告短暫拉下口罩露出面容官關注使用蒙面物品控罪元素 控、辯雙方早前已提交書面陳詞,周五作口頭補充。就盧被控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一罪,法官李俊文關注有關控罪元素,詢問控方是否針對使用物品「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這一點。法官指,控、辯雙方均沒有爭議,在非法集結中,盧曾短暫拉低口罩後再戴上,而她的面容曾被攝錄,片段中她的容貌清晰可見。 控方回應指,本條控罪立法原意是為禁止他人參與非法行為時蒙面,而根據閉路電視,盧在離家及回家時均沒有戴口罩,唯一戴口罩,是在非法集結發生及進行時,屬「有備而來」。案發中途她短暫拉下口罩,只為讓在場人士聽見她說話,其後在別人提醒下戴回口罩。 控方稱,法例是指「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並非「完全可能阻止辨識身分」,故邀請法庭考慮整體情況,盧的目的是為遮蓋面容,並非在攝影機前展現面貌,其行為已構成「相當可能阻止」的控罪元素。 辯方則指,盧面對眾多鏡頭仍拉低口罩,而她的面貌清晰可見,於辯方立場考慮的是行為的結果。法官最後指,由於此控罪沒有相關案例,他在裁決時會「用返常理決定」,亦要先裁定盧在非法集結的角色,因辯方另爭議盧在本案身分為「調停人」。 辯方形容被告身分為另一被告「護花使者」 控方另引述雷的辯方結案陳詞,辯方稱雷於此案的角色明顯只是本案第 4 被告的「護花使者」或「保護者」。控方並不同意此說法,認為 2 名被告是共同行動,只是扮演不同角色,指雷讓第 4 被告可在無後顧之憂下襲擊警員,形容被告看見第 4 被告「攞鎚仔出嚟」,卻沒有一點驚訝。 針對雷被控傷人一罪,辯方律師則指,控方依賴共同犯罪原則(joint enterprise),指稱雷連同其他人一起襲擊警員,卻沒有列出證據舉證,包括確立雷與其他人的共同目的等,認為控方所依賴原則的證據薄弱。 6 人被控暴動、非法囚禁等罪4人認罪候判 本案原涉 6 名被告,4 名被告於開審前認罪,還押至 10 月 9 日求情及判刑,認罪被告依次為劉文全( 24 歲,演唱會舞台技工)、林芷瑩( 29 歲,銷售員)、吳婉菁( 21 歲,保險經紀)、及 … Read more

8.31太子、油麻地站|16男女事隔逾3年8個月被控襲警等 准保釋7月答辯

8.31太子、油麻地站|16男女事隔逾3年8個月被控襲警等 准保釋7月答辯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3 名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非法集結、襲擊等罪成,判囚 8 個月至 5 年半不等。

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名男女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禁錮等罪。案件周三(3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約 8 星期,至 7 月 26 日、27 日及 28 日再訊,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各被告准以 3,000 元現金保釋候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在報稱地址居住。除其中一人獲准 6 月短暫離港工作外,其他被告均不得離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 BNO 。控罪書指,13 人被指於太子站月台襲警、非法禁錮等;另 2 人則涉於油麻地站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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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警酒吧執勤被任DJ舊同學認出受襲 6男認非法禁錮等罪囚40月

臥底警酒吧執勤被任DJ舊同學認出受襲 6男認非法禁錮等罪囚40月
一名便衣男警 2021 年 12 月在尖沙咀酒吧執勤時,疑被中學同學認出身分,同學被指夥同 10 多人包圍男警,期間有人涉脫男警衣服及拳打襲擊他,又搶其財物兼禁錮他。6 男早前承認非法禁錮等罪,法官謝沈智慧周三(31 日)於區域法院判 6 人各監禁 40 個月。

法官判刑時批評,被告因懷疑男警執行職務而犯案,案發時為疫情期間,酒吧凌晨 5 時仍在營業。本案行為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有意妨礙司法公正。而男警當時孤立無援,被十多人拳打施襲拍裸照,其驚恐程度亦不言而喻,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對他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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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警酒吧執勤被任DJ舊同學認出受襲 6男認非法禁錮等罪 官質疑屬妨礙司法公正

臥底警酒吧執勤被任DJ舊同學認出受襲 6男認非法禁錮等罪 官質疑屬妨礙司法公正
一名便衣男警 2021 年 12 月在尖沙咀酒吧執勤時,疑被中學同學認出身分,同學被指夥同 10 多人包圍男警,期間有人涉脫男警衣服及拳打襲擊他,又搶其財物兼禁錮他。事後同學連同 5 男被控非法禁錮、傷人、搶劫等罪,6 人周四(2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其中一人承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其餘控罪則存檔法庭。

辯方求情稱,被告認罪為最大求情,且事後已感後悔,望法庭輕判。法官謝沈智慧則多次質疑,指當時警員「如果真係執行警務,佢哋係咪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正當酒吧有咩好驚?查牌係經常發生嘅事……喺度做緊非法勾當,唔俾得人知呀?」

另法官引述事主的報告提到,他曾一度聽不到聲音,事後出現肋骨骨折、身上有超過 10 處𠝹傷,其後出現精神問題,曾嘗試自殺,現時仍要求醫。法官把本案押後至 5 月 31 日判刑, 6 人期間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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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否認「私了」警員 控方欲呈片證被告另涉騷擾事件 官以沒足夠關連為由拒絕

兩人否認「私了」警員 控方欲呈片證被告另涉騷擾事件 官以沒足夠關連為由拒絕
2019 年 10 月 13 日,一名便衣警在將軍澳疑被示威者「私了」,6 名男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其中 2 人不認罪,周一(22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14 天審訊。

控方呈上 14 段現場片段,其中一段拍攝到一名灰衣男子在尚德商場被一名女子騷擾,警員認為該女子就是第三被告,相信她有份參與其後發生的「私了」事件。辯方反對該片段呈堂。

法官李俊文考慮後指,即使警員認出涉騷擾的女子就是被告,也不能推斷她有參與「私了」,認為兩者沒有足夠關連,拒絕該片段和相關證供呈堂。案件周二(23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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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遇襲警稱被告提及「防暴嚟緊」 為加快示威者對其搜袋

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遘襲警稱被告提及「防暴嚟緊」 為加快示威者對其搜袋
2019 年 10 月 13 日,一名便衣警在將軍澳疑被示威者「私了」,6 名男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包括案發時 13 歲、一度潛逃的男生。當中 4 人認罪還押候判,餘下 2 人不認罪,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遇襲警長繼續作供,指案發時被質疑身份,被告稱「防暴嚟緊啦,你哋唔好再拖延時間啦」。警長認為,被告的說話煽情,挑起示威者情緒,「係想加快示威者去搜(我)袋」;又指在公園外遭包圍時,非自願停留上址。

警長及後趁示威者不為意逃走,但再被包圍,以硬物及利器等施襲,事後發現右腳染血。示威者在其斜孭袋發現伸縮警棍並掉進坑渠,終無法尋回。案件周五(5 日)續審,警長將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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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遇襲警稱被圍問「係咪警察」 感危險遂答「嚟示威」

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遇襲警稱被圍問「係咪警察」 感危險遂答「嚟示威」
2019 年 10 月 13 日,一名便衣警在將軍澳被示威者「私了」,6 名男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包括案發時 13 歲、曾潛逃的男生。當中 4 人認罪還押候判,餘下 2 人不認罪,周三(3 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遇襲警長供稱,案發當日接獲將軍澳有人堵路,遂在附近公園觀察,有人高呼「阿 sir 去邊呀」。警長指,離開之際被黑衣人包圍、以肩撞上身,被問「點解喺度出現」,之後越來越多示威者加入包圍,他感到有危險,「我話我同佢哋一樣,都係嚟示威遊行」。警長周四(4 日)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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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將軍澳|6男女被指「私了」便衣警 夫妻等4人認暴動、非法禁錮

10.13將軍澳|6男女被指「私了」便衣警 夫妻等4人認暴動、非法禁錮
2019 年 10 月 13 日,有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當中一名案發時 13 歲少年一度缺席聆訊,至 2022 年 7 月,連同「健仔」曾志健等 4 人在西貢被捕。

案件周二(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4 人,包括一對夫妻開審時承認暴動、非法禁錮、「傷人 17 」等罪。案情指,便衣警案發時觀察示威者堵路及放火等行為,其後遭包圍質疑他是警察。有被告分別以槌及雨傘等尖銳硬物襲擊便衣警,逃走時被群眾包圍跌入路邊花槽,及後再遭被告以膝蓋及拳頭襲擊。便衣警被送院診治,發現鼻骨骨折,全身有逾 10 處裂傷。

法官李俊文下令 4 名被告還押至 10 月 9 日求情和判刑;同案另 2 人不認罪受審,控方周三(3 日)將傳召涉事被襲的便衣警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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