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挪用逾 80 件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等,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並任控方證人,餘下 4 人則不認罪,案件周三( 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涉案食物樣本經公帑購買,屬政府財產,即使最後沒用作檢測或須棄置,被告均不能擅自取去。控方又指,即使部門內有擅取樣本的文化,不代表被告要同流合污,又指正正因為署方沒嚴格監管樣本銷毀程序,才會令被告有機可乘。案件押後至 8 月 25 日裁決,認罪被告則於 8 月 26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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