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被告不服刑罰申請上訴許可,周四(13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關注「5 年以上刑期」,是限制「量刑起點」還是「最終刑期」,呂世瑜一方認為限制前者,律政司一方則認為是後者,並申請押後,進一步準備陳詞。法官應律政司要求,押後案件至 10 月 24 日續審。 呂世瑜穿着白色袖衫、格子毛衣背心出庭,開庭時不時望向家屬席,向親友擺心心手勢,離庭時又與他們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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