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被控 3 項猥褻侵犯罪,周一(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周毅剛原被控 2 項非禮罪,周一再訊時被加控一項非禮罪,涉於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警察總部總務室内非禮女子 X。
周聽畢控罪內容後,逐一否認 3 項控罪。辯方欲傳召案發時在場的總警司,稱據 X 的證供,案發時總警司及其身旁數人均身在現場,指該總警司案發時「面對面望住被告」,又稱「近距離觀察係好過遠距離觀察」。控方則表示,不清楚總警司身旁人士身分,裁判官梁雅忻續指示控方向總警司錄取口供。
辯方另申請被告在保釋期間離港。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拒絕辯方更改保釋條件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7 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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