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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向賣淫集團女主腦「通水」 擬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續准保釋明年6.24開審

男警涉向賣淫集團女主腦「通水」 擬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續准保釋明年6.24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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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底,47 歲男警被指在掃黃行動中通風報信,令一名賣淫集團女主腦逃避警方追查。男警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他與涉案「女主腦」周四(18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高勁修把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進行 4 天中文審訊,男警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女被告則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審。

辯方透露,男警呂偉霖擬否認「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女被告孟凡月則擬否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控制另一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賣淫」兩罪,但承認餘下「使用他人身份證」等罪。辯方指,本案最多傳召 4 名證人,控方另為 3 名證人申請匿名令獲准。

男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兩名被告依次為孟凡月(33 歲,無業)及呂偉霖(47 歲,報稱公務員) 。呂偉霖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於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棄置一部他用作與孟凡月溝通的流動電話。

孟凡月被控一項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指她於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9 月 24 日期間,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 X 賣淫的收入為生;控制另一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賣淫,指她於同年 11 月 20 日至 28 日指示或影響 Y,目的在於使該 Y 賣淫;3 項使用他人身分證,指她於同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2 日,分別 3 度使用屬於他人的香港身份證;一項管有非法取得的旅行證件罪,指她於同年 12 月 3 日非法取得一張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一項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指她同年 12 月 3 日未獲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控方於庭上申請撤回其中一項使用他人身份證罪獲准。

DCCC27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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