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經過 118 天審訊後,將於 2024 年 5 月底裁決。《法庭線》根據庭上證供,整理這場於 2020 年夏天舉行的民主派立法會初選,由源起、結束至眾人被捕、被控的時序。
2019
11.24
民主派區選大勝
約 294 萬人投票,投票率約 71.2%,創下最高紀錄。452 個民選議席中,民主派共取得 389 席,並在 17 區區議會掌握過半議席。
12.10
戴耀廷發表〈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文章
戴耀廷於《蘋果》發表〈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文章,指因應區選「超高投票率」,及選民相當熟習策略投票,「立會奪半再不是夢」。文章指,立法會最強大的力量是「財政權」及「調查權」,一旦立會過半,可運用財政權迫使特區政權考慮公民的真正需要,及動用《特權法》成立具有傳召權力的專責委員會。
2020
1
戴耀廷、區諾軒與民主派人士飯局
初選組織者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分供稱,初選「一切由飯局開始」,指民主黨李永達、工黨李卓人、社民連黃浩銘、戴耀廷及他在 1 月相約飯局。戴席上提出區選民主派大勝,「要諗點樣再下一城,喺立法會點樣贏取民主派更多嘅議席」,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故「要去諗點樣爭取五大訴求」,以及要思考設立「公民參與機制」。
3.2
九龍東首次協調會議
戴耀廷、區諾軒分別在九東、九西、新東、新西,港島,以及超級區議會功能界別等 6 區舉行初選協調會議;綜合庭上,由 3 月至 7 月,至少舉行了 16 次協調會議。區供述,各區就 4 事項達成共識,分別是同意舉辦初選、同意舉辦選舉論壇、定下目標議席,以及應對初選勝者被 DQ 時的替補機制。
3.25
公民黨記者會 、譚耀宗專訪刊出
公民黨召開「全面進攻 議會過半」記者會。黨魁楊岳橋稱,如林鄭月娥不回應五大訴求,「以後每一個法案,財政嘅撥款申請,財委會嘅撥款申請,我哋都會否決。呢個亦都係一個莊嚴嘅承諾。」
《香港01》刊出全國人大常委、《基本法》草委委員譚耀宗專訪,譚指否決預算案機制的起草原意是由選民作抉擇,又指即使反對派成功藉否決迫使特首下台,特首任命權始終在中央手上,但承認若由民主派控制議會,將直接衝擊特區政府管治權,對香港而言是嚴重憲政危機。
3.26
首次初選記者會
戴耀廷公布民主派立會 5 個地區直選,望取得「66443」共 23 席,又指若能達成議會過半,便有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有助爭取五大訴求。
5.2
中聯辦譴責「暴力攬炒」
中聯辦以「嚴厲譴責極端激進分子無視民生疾苦再啟“暴力攬炒”」為題發稿,提及「黑暴」及「攬炒」損害香港經濟等利益,又批評「反對派已經淪為毫無底線的“攬炒派”。他們在立法會搞“政治攬炒”、在社會上鬧“經濟攬炒”、在街頭策動“暴力攬炒”,甚至渲染所謂“真攬炒十步”,要把香港推向無底的深淵」,又呼籲「堅決與暴力割蓆,向“攬炒”說不」。
5.5
戴耀廷回應中聯辦否認奪權
戴耀廷在《蘋果》撰文回應中聯辦,指提出「真攬炒十步」後被警告,「看來我又刺中了中共的心臟⋯我也不想攬炒真的發生,只是客觀地推算,如中共不顧後果地強行在香港施行全面管治權,步步進逼去剝奪港人的自由、自尊與自治,那麼堅守信念的港人,就只能被迫走上攬炒不歸路。」戴又指,「中共官員指民主派要奪權,這絕對是誤導。一國兩制承諾了港人可享高度自治,《基本法》有實現普選的條文,港人所要求的,只是還政於民。」
5.28
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
全國人大以 2878 票贊成、1 票反對及 6 票棄權,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主要針對 4 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草案提及,要依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強化執法力量、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及執行機制等。
6.9
初選記者會宣布眾籌
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等人,舉行「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及眾籌行動」記者會,提及目標籌集 350 萬元。戴提及,共同目標是為初選達成共識,實現「35+」,其中戴在會上提到參選人毋須簽文件,「我哋唔會愚蠢到⋯去製造一個藉口畀呢一個當權者嚟去 DQ 我哋參與呢個計劃嘅人。」
6.10
〈墨落無悔〉聲明出現
回應戴耀廷宣布參選人毋須簽署文件,鄒家成、梁晃維及張可森發布〈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提出兩點包括「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及「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控方指, 聲明有 37 個署名,包括 33 名競逐初選的被告(部分以政黨名義簽署)。
6.13-6.20
初選提名期
參選者向民主動力遞交提名表格及按金。表格的聲明部分寫有「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字句。控方指,42 名被告有交表格。綜合庭上,九東、新西的參選人,交表時夾附簽署的「共同綱領」,提及當選後運用否決權。
6.27-7.6
各區初選論壇
5 個直選地區及超區,在《國安法》生效前後,舉行初選選舉論壇,在《蘋果日報》大樓拍攝;錄製片段在《蘋果》、《立場新聞》、「D100」及「城寨」播出。所有參選初選的被告,除了尹兆堅及余慧明外,均有出席。
6.30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安法》、在港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實施。港府晚上 11 時刊憲公布條文,特首林鄭月娥發聲明,指鑑於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突顯,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實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聲明指,已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依法處理相關的檢控工作和法律事務。警方發聲明指,將會果斷執法。
7.1
戴耀廷指初選繼續
戴耀廷發 WhatsApp 訊息予初選組織者及參加者,指「這是我(戴)給個別團隊的訊息」,提及「35+ 的目的,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觸犯國安法…我的看法是初選會繼續,對我的想法,你有甚麼意見,敬請告知。」
7.3
《蘋果》頭版刊登「三投三不投」廣告
《蘋果》頭版刊登「三投三不投」廣告,指民主派初選、立法會選舉以及初選勝出者「要投」;而不支持、不參與及不服從初選則「不投」,廣告亦呼籲「立即聯署,約束政棍」。據承認事實,吳政亨以「李伯盧」名義發起「三投三不投」。
7.6
初選記者會公布投票安排
戴耀廷、區諾軒等召開記者會,交代初選投票安排。戴稱獲不少查詢問初選是否涉違《國安法》,指作為受普通法訓練的法律學者解讀,「我個結論係初選係應該唔會違反呢一個《國安法》嘅條文」,重申通過獲得立法會多數,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否決預算案,為合法手段。
戴又指,《國安法》條文是中國大陸的法律而撰寫,「佢可以按政治需要任意被解讀嘅機會係存在嘅」,重申此為其個人判斷,並指參加者可以按個人判斷,決定是否繼續參選。
7.9
曾國衞警告初選涉違《國安法》、戴耀廷反駁
《文匯報》刊出政制局長曾國衞訪問,指組織、計劃及參加初選者,或涉違反《國安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曾又提到,號召參選人當選後否決預算案,涉及癱瘓政府。
戴耀廷於同日初選記者會回應,認為 35+ 計劃不會違反《國安法》。他亦在 FB 發出「嚴正聲明」,提到《基本法》規定了運用否決權前後的安排,故不可能是「非法手段」,又指預算案被否決後,特首解散立法會是其依法的職能,《基本法》本身的設計就是透過解散立法會和重選,來處理特首與立法會之間的分歧。
7.10
警方赴香港民研搜證
警方持搜查令到香港民意研究所的辦公室蒐證,指接獲市民報案,懷疑有資料外泄,可能涉及相關機構的電腦系統被不法之徒入侵。
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回應指,民主派初選不受影響;香港民研主席兼行政總裁鍾庭耀指,會努力捍衛個人資料,拒絕讓警方取走電腦和文件,警方最終只「抄走」可疑檔案。
7.11
初選首日投票
初選一連兩日進行投票,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在西九龍巴士總站投票站,公布投票啟動,戴指民研被警方搜查,打亂初選工作,他稱對於投票人數有信心,呼籲市民投票,「用真實嘅聲音,抗衡呢個謊言嘅政權」;他又稱曾國衞指初選或違法後,「其實我覺得佢係幫我哋推緊」,指眾籌數字一直上升。
全港各區設約 250 個票站,大部份為議員辦事處,多區票站出現人龍,首日錄得 23 萬人投票,超過 17 萬人次投票的目標。
7.12
初選第二日投票
初選第二日投票,票站續現人龍,其中天水圍天瑞邨票站在晚上近結束時仍有逾 200 人等候。
戴耀廷晚上約 11 時見記者,稱電子投票逾 59 萬票,而紙張投票約 2.1 萬張,總投票人次逾 60 萬,笑言「眼鏡唔知碎咗幾多次」。他預料最快翌日黃昏才有點算結果。區諾軒形容,「香港人又一次創造奇蹟」,但強調協調機制「重要關口仍未過」,要處理點票、初選產生的問題等,亦有參選團隊是否願意接受結果、正選能否達預期目標等考驗。
7.13
電子投票結果外洩、初選緊急記者會
《巴士的報》引述消息披露初選大部分參選人得票。初選組織者召開緊急記招,公布電子票數結果,指正尋洩露原因,強調無市民個人資料外洩。民研行政總監鍾劍華估計,洩漏原因可能性有三,第一是電腦系統或被入侵;第二是電腦運算過程遭監視錄影,有人再讀出數據;第三是載有結果的電郵被截取。
7.14
中聯辦指初選涉顛覆國家政權
中聯辦以「嚴厲譴責反對派策動非法“初選”破壞立法會選舉公平 決不允許外部勢力操控香港政治事務」為題發稿,指「反對派少數團體和頭面人物,在外部勢力的支持下」舉行初選,又指從佔中到發起 「35+」計劃,「戴耀廷團夥及反對派的目標是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妄想上演港版“顏色革命”」。聲明又指一些人簽署「共同綱領」,揚言「協調反對派參選立法會的目標就是要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全面“攬炒”香港、顛覆國家政權」,已涉觸犯《國安法》及香港選舉法律。
7.15
區諾軒宣布退出、抗爭派開記者會
區諾軒在 FB 指,因應現局未能確保人身安全,即日起退出初選一切工作,並形容決定「沉重」。
16 名「抗爭派」,包括勝出初選的黃之鋒、何桂藍、鄒家成、朱凱廸、岑敖暉、袁嘉蔚等 ,一同出席記者會,部分人發言時提到「暴政當道,魔警橫行嘅話⋯無論咩嘢內容都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其實我哋嗰個最大公因數就一定係堅決反對《財政預算案》,如果五大訴求冇落實的話」。
7.16
趙家賢宣布民動退出、戴耀廷宣布「休息」
趙家賢於 FB 指,民動協作的初選計劃「角色已完成」,宣布退出參與當屆立法會選舉協調工作。
戴耀廷在 FB 指,初選協調「主要工作已完成」,因數月的勞累,希望在未來一段日子,「爭取多一些休息時間,也可以更專注於學術的工作」,他強調並非甚麼也不再做,而「會與認同民主普選的香港人,在各自位置繼續努力,直至民主普選臨到香港」。
7.20-7.29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
民主派參選人爭議是否簽署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多人報名後接到選舉主任來信,就否決預算案等提問其立場。其後 12 人被裁定提名無效,包括勝出初選的郭家麒、楊岳橋、鄭達鴻,以及黃之鋒、岑敖暉、何桂藍、劉頴匡、袁嘉蔚、梁晃維等。
7.31
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
政府發稿公布,「鑑於疫情嚴峻,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並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援引《緊急法》,押後選舉。特首林鄭月娥見記者時指,選舉將押後一年至 2021 年 9 月 5 日進行,她形容是「抗疫 7 個多月以來最艱難的決定」,指有關決定獲中央支持。
2021
1.6
國安處拘捕55名民主派
警方國安處清晨起採取大規模行動,在多區拘捕 55 名民主派「35+」初選人士,指他們涉違《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警方派出一千人,搜查 72 個地點、凍結 160 萬元,並向 4 間媒體送達法庭手令要求交出涉案資料。被捕人之中,除黃之鋒、譚得志正因另案服刑外,其餘人獲准保釋,須於 4 月到警署報到。
3.1-3.4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提堂
55 名被捕者接獲警方通知,需於 2 月 28 日提前報到,其中 47 人當日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押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負責。
眾被告申請保釋,展開「馬拉松式」聆訊約 30 小時(約 3 日)方完成陳詞,至第四日蘇批准當中 15 人保釋;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即時提出覆核,蘇按例下令所有被告收押。
2023
2.6
開審日
經過近兩年的程序,案件於高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18 名擬不認罪被告正式答辯,當中伍健偉、林景楠改為認罪;其餘 16 人否認控罪。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戴耀廷發起初選推動「攬炒」議程,旨在取得立法會多數控制權,成為「大殺傷力憲政武器」,迫使政府回應雙普選等訴求,其他被告則有份實踐串謀計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控方另透露,將傳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作供。庭外清早起有逾百人排隊輪籌,惟記者正庭內大部分時間不見排隊者。
12.4
完成結案陳詞
控辯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後裁決。由開審至完成結案陳詞,共歷時 118 天審訊。
2024
5.30
裁決日
3 名指定法官裁定 14 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劉偉聰、李予信無罪。律政司引《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有意上訴;法庭下令劉、李按部分原有條件保釋。
6.13
律政司確認上訴
律政司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但沒有就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令李為目前唯一國安案被告,原審無罪而律政司沒上訴。
6.25
罪成被告開始處理求情
首批處理求情的被告是被指組織者的 5 人,包括認罪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吳政亨;預定需時 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