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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智松嶺第二校女教師涉虛報虐兒獲撤控 官拒批訟費指自招嫌疑

匡智松嶺二校女教師涉虛報虐兒獲撤控 官拒批訟費指自招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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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歲大埔匡智會松嶺第二校教師被指於 2022 年,取得校內的閉路片段,匿名去信學生家長,指校內出現虐待學童事件,警方調查後並無發現。教師被控「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導致警力的浪費」兩罪,案件周一(2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撤回所有控罪。

辯方申請訟費,指被告由 2022 年 11 月遭起訴以來,一直配合警方調查,又形容她是「吹哨者」。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質疑,「(被告行為)究竟是針對同事,還是所謂伸張正義,根本無從得知」,認為被告行為屬侵犯他人私隱、自招嫌疑,亦涉及誹謗校方,最終拒批訟費。
被告被指虛報虐兒事件
獲撤浪費警力等兩罪

被告唐逸敏(48 歲,報稱教師)被控「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導致警力的浪費」罪,控方申請撤回兩項控罪。

控罪指,於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11 月 7 日,在香港某處明知而向 X 作出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的虛報, 即寫信虛報有職員在大埔頌雅路匡智松嶺第二校虐待學生,因而導致警力的浪費;另於 2014 年至 2022 年期間,從學校電腦系統,獲得屬於學校的資料而取用電腦。

辯方指被告是「吹哨者」
官:無從得知是針對同事或伸張正義

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指被告於 2022 年11月被起訴期間,一直配合警方調查,控方多次押後案件,稱要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至今已是第六次提訊,控方決定撤控。辯方形容,被告是「吹哨者」,最終警方無檢控人士,不等於被告行為不恰當,又指被告選擇匿名舉報,是擔心遭秋後算帳。

控方反對訟費申請,指被告自招嫌疑,又指警方需時翻查多段閉路片段,再索取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關注,若被告認為有人虐兒,應先向上級或教育局投訴,甚至是報警,質疑「(被告行為)究竟是針對同事,還是所謂伸張正義,根本無從得知」。他又指,被告行為引起家長恐慌,使用假名令自己置身事外。

裁判官認為,撤控因難以舉證被告不誠實意圖,但被告行為屬侵犯他人私隱、自招嫌疑,亦涉及誹謗校方,最終拒批訟費。

FLCC145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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