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院上月初將一宗串謀誘騙借高利貸案件的判詞,交予律政司跟進。案中事主遭顧問公司欺詐,聲稱他只要向銀行「預先批核借貸人」借貸,就可下調其銀行貸款息口,但他到律師樓簽約借貸後,銀行貸款紀錄沒改善,對方更失聯。
事主引述警方稱雖然涉「三角短傳」式欺詐,惟合約具法律效力,沒能介入。男子向港大當值律師服務計劃求助,查出涉欺詐人士,再民事起訴對方。官分析後指懷疑一名律師涉案,又指實際利率高逾 88%「太過份」,下令財仔償還逾 26 萬元利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區院上月初將一宗串謀誘騙借高利貸案件的判詞,交予律政司跟進。案中事主遭顧問公司欺詐,聲稱他只要向銀行「預先批核借貸人」借貸,就可下調其銀行貸款息口,但他到律師樓簽約借貸後,銀行貸款紀錄沒改善,對方更失聯。
事主引述警方稱雖然涉「三角短傳」式欺詐,惟合約具法律效力,沒能介入。男子向港大當值律師服務計劃求助,查出涉欺詐人士,再民事起訴對方。官分析後指懷疑一名律師涉案,又指實際利率高逾 88%「太過份」,下令財仔償還逾 26 萬元利息。
政府收緊受養人簽證學生取得大學資助學額的資格要求,規定須在港住滿兩年,並設過渡安排,將 2027/28 學年入學學生的居住要求降至一年。87 名獲受養人簽證的內地學生由家長代為提出司法覆核,質疑「一年規定」打亂升學安排,指政策不合理、涉歧視。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五(31 日)駁回申請,並下令申請方支付教育局一方訟費。官指政策希望令公帑可優先分配予一些與香港有真誠、緊密聯繫的居民,而受讓人子女與永久居民不可比,裁定政策具合理目的與關連,不涉歧視。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其中兩居民兩度向區院申請暫緩執行令被拒,申請上訴許可亦被拒。兩人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及緊急暫緩執行令,上訴庭周五(31 日)駁回,並下令兩人付平屋一方訟費。
上訴庭在判詞分析,兩居民的所有擬上訴理由均非有效,完全無合理得直機會,基於已拒絕上訴許可申請,亦必須駁回暫緩執行的申請。判詞另指,由於兩人「完全缺乏理據」,故根據《高等法院規則》命令,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口頭聆訊重新考慮裁決。
31 歲小學男教師涉 2022 至 2024 年,以免費補習為由,在住所非禮 9 歲男童,包括觸摸下體、以手指按壓肛門,又拍攝 6 歲男童的下體照。被告警誡下表示喜歡年輕男孩,指事主天真可愛,情不自禁犯案,又指僅貪玩,沒有不軌意圖。被告周五(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非禮、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 8 罪。
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引述辯方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沒有戀童癖,其自閉症導致社交缺失,惟證據顯示被告加入涉同性戀的 Telegram 群組,亦主動要求群組管理員購買指定類別、歲數的兒童色情照。官將案件押至 9 月 25 日判刑,被告還押候索背景報告、心理報告及兩名事主的創傷報告。
一對未婚情侶早前在家分娩誕下幼子 Danny,一度拒絕向入境處提供 DNA 資料被捕,法庭批出兒童保護令,Danny 交由社署照顧。其父母周五(31 日)入稟高等法院,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接 Danny 回家照顧。
他們質疑社署未有妥善照顧兒子,亦不尊重父母意願,包括在他們反對下為 Danny 接種疫苗、拒絕以橄欖油治療濕疹、每周只准探視一至兩次等,令 Danny 健康惡化,指形同任意羈留、殘酷對待、侵害其私生活權利,違反人權法。
其父飲泣稱,申請人身保護令是「無可奈何」的一步,「我哋只係哀求社署高抬貴手,唔好再虐待 Danny 喇。」社署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正依照法庭早前頒發的保護令和指示,依法監管男嬰的照顧與保護,會適時向法庭提交報告。
眼科專科醫生饒文杰 2011 年遭病人投訴就激光矯視手術涉專業失當,醫委會原定 2018 年研訊,醫生兩度申請發還至「初步偵訊委員會」,一次獲批後交回研訊小組處理,另一次被拒後醫生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最終事隔 15 年,在本周三召開紀律研訊,但因醫委會決定不提證供起訴,醫生獲判無罪。醫委會周五(31 日)發聲明指,考慮了所有可援引的證據以及控方證人失聯等因素,才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並已對研訊小組解釋情況。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控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非禮全數罪成,周五(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 5 個月 3 星期。他獲准以 10 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離開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裁判官何慧嫻批評,周身為高級警司知法犯法,而他身為事主「上司的上司」,在警署內有一定影響力,必令事主在公開事件或反抗他上有困難。官又指,事件在事主工作期間發生,斥被告不在乎事主身處專業環境,亦不尊重私人空間,文明社會不能容忍他如此對待女性。
一名中國內地律師申請參加在港執業資格考試,被律師會以執業時間不符要求為由拒絕,他提出司法覆核,指律師會的制度對普通法地區及非普通法地區律師的要求不同,涉歧視、程序不公,亦不理解內地司法制度、違背國家大灣區政策等。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五(31 日)駁回內地律師的申請,下令他支付律師會一方訟費。官認為制度不涉歧視,而且申請人未循既定程序要求律師會或向原訟庭覆核,單憑這一點已足以駁回申請。官亦進一步反駁,制度有不同要求源自普通法及非普通法的差異,不涉歧視。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落馬洲洲頭村屋業主上門收租時,揭發單位雪櫃內藏有 9 具貓屍。男租客被控 3 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周五(3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 9 月 25 日再訊,候進一步調查及法律意見等獲批。
控方不反對保釋,但要求法庭考慮更嚴厲的保釋條件。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聞言指,「正常養貓唔會養到死十幾隻」,認為案件性質嚴重,下令被告還押。被告將於下周四(8 月 6 日)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保釋。
54 歲私家車司機涉於 7 月 30 日,在吐露港公路危險駕駛,撞斃一名電單車司機,案件 7 月 3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候驗車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被告保釋,押後至 10 月 26 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