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周二(15 日)凌晨有一名女途人疑遭非禮及箍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29 歲男子,案件周三(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林子康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若非有人及時制止,後果難以想像,判被告即時監禁 4 周。
案情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性衝動而犯案,當時被事主身穿迷你裙吸引,欲上前搭訕,再攬住事主的肩膊並試圖親吻她。事主大聲呼救時,身處附近健身室的途人上前協助事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筲箕灣周二(15 日)凌晨有一名女途人疑遭非禮及箍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29 歲男子,案件周三(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林子康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若非有人及時制止,後果難以想像,判被告即時監禁 4 周。
案情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性衝動而犯案,當時被事主身穿迷你裙吸引,欲上前搭訕,再攬住事主的肩膊並試圖親吻她。事主大聲呼救時,身處附近健身室的途人上前協助事主。
4 名被指「唱高散貨」集團骨幹成員,否認串謀在「萬成金屬包裝」股份買賣中意圖欺詐投資者,包括推高股價造成交投活躍表象然後大量沽貨。案件周三(16 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案件周四續,將開始傳召證人。
控方指,有 38 名交易者透過對盤交易囤積股票及推高股價,首被告的證券戶口在股價大跌前拋售 168 萬股,次被告任唯一董事的公司曾購入 800 多萬股。第三被告則持有「萬成」的重要文件,包括支票存根、期權持有人資料等,可推斷他與「萬成」有緊密關係。
香港本月有多個珠寶首飾展,一名斯里蘭卡商人上周日(13 日)報案,指其攜來參展的珠寶在赤鱲角富豪機場酒店大堂失竊,事後 32 歲北非男子被捕,控罪指他涉盜竊 1,074 粒顏色寶石,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 11 月 11 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35 歲醫療助理涉今年一月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摸女同事臀部,他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原定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承認其行為有猥褻意圖,有真誠悔意,可給予機會,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官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案件押後至 10 月 8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 4,500 元保釋,每周五到警署報到、不得返回律敦治醫院。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三(1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一度追問事主經期情況,官打斷:「唔知你憑咩問呢個問題,佢答案你冇得質疑」。
辯方指消防員被告跟事主聊天,YouTuber 被告則與事主看電視、玩遊戲「摵手臂」,不涉性交及襲擊,事主一概不同意。事主完成作供,官向她說無論結果如何,最重要學到好好保護自己身體,「唔應該隨隨便便同陌生男子開房傾偈。」
33 歲持雙程證女子涉於 2022 年向香港科技大學虛報學歷,獲取錄就讀碩士課程。她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周三(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2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指,本案最大求情因素為被告坦白承認控罪、沒有刑事定罪紀錄,然而其行為非常自私,所付出的代價屬咎由自取,也影響相關大學在國際上辛苦建立的地位及聲譽,衝擊制度。官認為,雖然其行為沒有剝奪他人機會,不構成加刑因素,但沒有特別情況需判處緩刑。
1991 年深水埗鐘錶店發生劫案,一名職員遭匪徒槍斃。涉嫌參與案件的內地漢 2023 年來港時被捕,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罪,還押至今年 9 月受審。法官譚耀豪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被告中午在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
案件周三(16 日)開庭,法官指,陪審團應已知悉被告離世消息,正式解散陪審團、終止聆訊,感謝他們的參與。
4 名被指「唱高散貨」集團骨幹成員,否認串謀在「萬成金屬包裝」(8291,現稱港娛國際)股份買賣中意圖欺詐投資者,包括推高股價造成交投活躍表象然後大量沽貨。案件周二(15 日)在區院開審。
控方開案指,專家分析涉案市場活動,認為有 19 個互相協調的交易者有組織地買賣股票,被告持有當中 11 人的證券帳戶與密碼資料,實際操縱進行買賣,在一日內拋售 7490 萬股。有投資者被誘使購買「穩贏」股票,結果股價在當日大跌。審訊周五續。
31 歲男中醫否認五度偷拍三位女病人,經審訊被裁定 5 項窺淫罪罪成,周二(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16 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定罪及刑期上訴被官拒絕,被告即時服刑。
裁判官鄭潤聰指,被告在事主接受針灸治療、身體及行動受限時下手,事主毫無戒備,「如肉隨砧板上」,被告的行為摧毀醫生與病人的信任,踐踏事主的尊嚴、侵犯私隱,而涉案相片儲存在被告的手提電話及平板電腦,易於重看,批評被告行為可恥。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二(15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事主早前指,消防員被告強行與她肛交。
辯方指,事主供詞出現不同版本,指她最初沒向警方提及肛交一事。事主解釋,她只向警員提及「普通」性行為,「肛交屬於非一般」。辯方追問,事主表示不願肛交,事後卻為男方口交,質疑男方可能會「食過返尋味」再次突襲。事主稱「我覺得好痛但冇咩感受」,並同意不反對再發生「正常」性行為,否認杜撰事件。案件周三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