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女變男的跨性別人士謝浩霖,因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不獲入境處批准更改身份證性別。他提出司法覆核,在去年 2 月獲終極勝訴,終審法院推翻須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的規定。謝浩霖在上周五(14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入境處人事登記處事隔逾一年,仍繼續暫緩更改身份證性別,僅多番解釋「會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檢視現行政策」後,再處理其申請。
謝要求法庭宣告處方的決定不合理、不合法、有歧視性質、侵害他的人權,以及下令處方必須批准他更改身份證性別;謝另要求處方賠償,由他在 2016 年首次申請更改身份證申請,至今近 8 年,令他權利受損所帶來的情感損失,並邀請法庭評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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