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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達鴻

鄭達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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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達鴻(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黃宇逸代表)
被起訴時 32 歲
參與港島初選並勝出,排名第四;參加立法會正選後遭 DQ

抗辯方向、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

2012 年加入公民黨的鄭達鴻,是東區區議員,亦做過黨副秘書長、執委。他供稱 2018 年已有意欲循港島區參選立會;又指因有民調顯示只有參與初選才會獲民主派選民支持,所以他參加。他循不認同公民黨立場、「35+」不可能達成等方向抗辯。

鄭供述公民黨的決策機制,指有執委會、黨團(即立會議員、議助)兩部分,而「黨團凌駕咗執委會」,而在執委會上,「其實已經過咗黨團嘅一輪討論,所以大部分都係黨魁決定。」他稱不會形容決策機制是民主。

而涉案的公民黨記者會,鄭指是楊岳橋、譚文豪「一意孤行」召開,他不認同要綑綁否決預算案,並曾想過會申請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又謂最壞情況是退黨。他又指,相信政府理性,即使不回應「五大訴求」,亦會在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在鄭的供詞中,他想爭取公民黨的認同,努力做區議員、獲取實習大律師資格,惟「一直以嚟都做唔到呢樣嘢」。他取得黨提名參與初選並勝出,但報名參加正選後遭 DQ。

鄭最後於 2020 年 12 月退黨,他說「立法會議員係最後一個覺得做咗,就可以有我哋企喺同一個 level ground 嘅唯一一個最尾嘅願望」,而「當依個做法都做唔到嘅時候,我心灰意冷,所以退黨」。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鄭為參與者
  • 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故知悉「35+」目標
  • 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出席公民黨記者會,楊岳橋在會上稱若政府未能回應五大訴求,「以後每一個法案…我哋都會否決。呢個亦都係一個莊嚴嘅承諾。」
  • 在港島區初選論壇提及,「我哋達成議會過半呢,民主派先可以用選票迫使行政長官即係佢要落實五大訴求…我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
  • 與楊岳橋出席電台節目,鄭稱「共同目標就係要撼動呢個政權去用 35 Plus…」
  • 在公民黨宣傳初選投票片段中,楊曾稱公民黨議員將用基本法權力,否決政府預算

辯方主要案情:

  • 有出席所有港島區協調會議,確認會上曾傳閱「35+ 文件」,但沒收過協議文件
  • 理解提名表格中「共識」是有 6 點,當中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 在黨內部 WhatsApp 群組,鄭兩度反對簽〈墨〉,指「唔應該話簽就簽,個『黨格』會無咗」,且公民黨的目標群眾是「理性溫和中產」
  • 指楊、譚「一意孤行」開記招;鄭僅「舉個牌」、不同意兩人發言
  • 在論壇的發言是跟從黨的 Line to take 及「論壇天書」
  • 認為 35+「十分之不可能」達成
  • 不認同要綑綁否決預算案;若公民黨立場沒變,會申請豁免跟隨投票,最壞情況是退黨
  • 《基本法》已預備預算案被否決後的相應安排,不認為否決會癱瘓政府
  • 回覆選舉主任查詢公民黨就否決權說法時,回覆指是倡議用憲法賦予權力
  • 國安法後,公民黨曾緊急召開會議,並曾經 3 更次改政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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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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