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stone Yoga全線結業 銅鑼灣分店業主入稟追討5.8萬租金

Hotstone Yoga 銅鑼灣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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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分店貼有告示,指因業務經營等決定結束業務。(《法庭線》記者攝)
門外另貼有本案傳訊令狀。(《法庭線》記者攝)

原告為 Chuck Kee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爵記置業有限公司);被告為 Hotstone Yoga Limited(岩盤浴瑜伽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為銅鑼灣維安商業大廈 14 樓 A 及 B 室單位的業主,跟被告在 2025 年 5 月 8 日簽訂兩年租約,合約期為同年 5 月 1 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月租 5.8 萬元,每月首日前交租。

入稟狀指,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 10 月租金,包括於 10 月 6 日發律師信,惟被告仍未繳交,原告遂入稟追討租金,要求被告遷出,以及要求支付相關利息和佔用單位衍生的中間收益(mesne profit)。

大廈廣告燈箱仍留有岩盤浴瑜伽宣傳廣告。(《法庭線》記者攝)
HCA174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