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8 月,一名油麻地母嬰健康院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疑走避不及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事件後,分別票控有關處所的佔用人、死者僱主及工程公司等。案件周一(2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5 間涉案公司均不認罪。
時任健康院保安員供稱,涉案電閘經常故障,「都唔係第一次」,若故障則需人手推動閘門,而當時電閘已失靈 3 至 5 日。保安員又指,僱主曾經提供員工守則,但未曾就守則提供任何員工訓練,亦不清楚操作鐵閘的風險,稱「有咩事自己揸主意」,包括電閘損壞時致電報告損壞的做法。
辯方盤問時,保安員同意他受僱威智時,曾簽署職前培訓表格、職業安全事項等文件。裁判官關注僱主有否講解相關文件,保安員指「唔記得,返工心情緊張,未必咁留意,有紙就簽」。保安員另同意,機電署於收到通知後翌日,曾到場檢查鐵閘,惟當時職員沒有表示鐵閘有倒塌風險。
所有涉案公司均不認罪
被告依次為威智護衛有限公司、奧雅納工程顧問 、莫特麥克唐納香有限公司、BUILD KING CONSTRUCTION LIMITED、SK ECOPLANT CO., LTD。
威智被控 1 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傳票控罪,其餘 4 間公司分別被控 1 項「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或物質是安全」傳票控罪;5 罪均針對涉案鐵閘。
涉案 5 間被告公司均否認控罪。控方指,審訊將傳召 21 名證人,當中包括 2 名專家證人,辯方亦會傳召事實證人和專家證人作供。
保安員:電閘經常故障、需人手推動
控方先傳召時任油麻地母嬰健康院保安員雷志榮作供。雷在主問下供稱,案發時受僱於威智,並在涉案母嬰健康院擔任保安員,負責開關涉案鐵閘及維持地下樓層的公眾秩序,而案發當日他正休假,由本案事主魏玉筠頂替其工作。

就涉案電閘操作,雷指正常時可自動開關,惟閘門故障時,則需手動「啪」下按鈕,「鬆鬆個掣」後人手拉門,又指該電閘「成日都壞㗎喇……都唔係第一次」。控方關注,雷如何得知電閘手動操作的做法,雷回應指,曾有位於涉案健康院旁的地盤工人教其做法,惟不清楚該地盤工所屬的公司。
雷續指,電閘故障時毋須通知威智,而需要通知母嬰健康院的護士、地盤主管及機電署,又稱負責維修的地盤主管「搞掂就走」。
保安員:僱主未曾提供員工訓練
控方問及雷入職時,威智有否向其提供任何安全工作資料。雷指,威智曾提供一份員工守則,但威智在提供守則時、調派他至健康院前,均沒有向其提供任何訓練、課程,他也從未見過電閘的說明書,亦無人向其解釋操作鐵閘的風險。
雷提及,他在健康院工作期間,威智未曾派人監督,稱「自己做自己嘅工作,自己話晒事」。裁判官劉淑嫻追問「自己話晒事」的意思,雷回應指「有咩事自己揸主意」,包括電閘損壞時致電報告損壞的做法。
保安員:電閘事發前 3 至 5 日已故障
雷供稱,涉案電閘於事發前 3 至 5 日已經故障,他於故障當晚已致電通知地盤主管及機電署,又提及事發翌日有機電署職員前來檢查。
控方展示 2022 年 8 月 11 日晚上 6 時 20 分的閉路電視片段,片段中,雷從左手邊走出來,並手動推左鐵閘及右鐵閘,期間曾再次蹲下插入鎖匙。控方問及雷蹲下插入鎖匙的原因,雷指當時右鐵閘無法推動,需要再次扭動保險制,直至感覺到盡頭「有嘢棘住」後停止扭動,又指鐵閘於其任職健康院保安員約 1 年後開始故障,當時某名修理鐵閘的人士教導他做法。
辯方:保安員曾簽署職前培訓等文件
第一被告威智護衛有限公司的律師代表盤問時,向雷志榮展示他受僱威智時,所簽署的職前保安培訓表格、威智職業安全事項一及二,雷均確認三份文件上有其簽名。辯方指出,威智在雷入職前,曾向其指出需要做及注意的事項,雷回應「應該係卦」。
辯方另指出,當時威智曾向其提供有關滑倒或絆倒的課程。裁判官劉淑嫻隨即打斷,並追問雷,當時公司有否講解過,雷則回應「唔記得,返工心情緊張,未必咁留意,有紙就簽。」
保安員:(僱主一方)淨係嚟簽個名,間中問吓
第一被告威智護衛有限公司的律師代表提出,一直以來,若工作地點發生任何事情,即現場設施包括電閘,有任何失靈、損壞,保安員需第一時間通知場地負責人,即護士長,護士長其後會指示他,聯絡機電署及健康院地盤大判去作出相關維修,在電閘完成維修前需改為手動操作。雷志榮均同意。
辯方指出,雷上班第一天時,有地盤總承判商的管工,教導其電閘開關的操作。雷不同意,指當時為護士長「攞遙控教我」,一年後電閘故障,故有地盤管工向其表示電閘有電動、手動兩個模式,惟當時地盤管工僅指出若再損壞,可尋求他們維修,並無提及閘門有倒塌風險。
就雷在控方主問時曾提及,威智在其於健康院工作期間未曾派人監督,辯方指出,威智每月會派督察到健康院檢查兩次,並問雷在工作上有何困難。雷同意威智每月會巡查兩次,惟指督察很少關心情況,「淨係嚟簽個名,間中問吓」。
辯方:機電署檢查後沒表示有倒塌風險
辯方提及電閘於 2022 年 8 月 11 日的情況,指當日早上約 8 時,雷發現電閘出現問題,無法自動開啟,遂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要求他尋求大判林先生的幫忙。雷同意,並補充忘記當時是林先生的指示,還是自行決定通知機電署。
辯方指出,雷當晚成功聯絡機電署的職員,並承諾會於翌日早上 7 時前,到達健康院修理,而翌日早上 7 時,他曾目睹機電署代表到場,並與其溝通鐵閘情況,雷均同意。裁判官劉淑嫻追問雷,當時機電署代表是到場進行維修還是檢查,雷表示忘記實際情況,當時他向代表打招呼、講述情況後,「就做返自己嘢」,即為到場的母嬰健康院員工登記。
辯方又指出,當日機電署代表到場後,有否提醒他完成維修前不應觸碰閘門,以及該代表曾離開健康院後,於早上約 10 時連同其他同事再次到場。雷表示均忘記當時情況,但指出當時機電署代表,沒有表示電閘有倒塌風險,及確認電閘於 8 月 12 至 14 日期間仍未完成維修,需人手推動。
證人不滿法庭押後審訊
裁判官劉淑嫻於下午開庭後,表示因需時宣讀另一宗案件的裁決,將案件押後至周二(25 日)早上 9 時 30 分繼續。雷志榮隨即向裁判官指,明天無法上庭作供,因自己現時每日晚上 10 時至翌日早上 7 時都要上班,稱在長時間無法休息下「打麻雀都(會)死」。裁判官表示明白雷的疲累,並指示控方與其商討安排。
事主被鐵閘壓倒送院不治
翻查報道,事發於 2022 年 8 月 15 日,而涉案鐵閘為 4.7 米乘 2.5 米。勞工處於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布,已完成調查,意外中一名女保安員在該健康院的入口處工作期間,被倒下的閘門壓倒,送院後證實不治。
另案發後,該母嬰院亦接連發生假天花倒塌和閘門損壞等事故,經樓宇維修後,於 2023 年初恢復服務。
KTS3046-30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