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去年 6 月 29 日舉辦棟篤笑舞台表演,店長龐一鳴及相關公司被指無牌在書店進行舞台表演,各被票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案件周二( 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曾宗堯接納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 日再訊,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證據。

被指無牌舉行舞台表演
被告依次為「鳴動教育有限公司」、龐一鳴,各被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傳票控罪,違反香港法例第 172 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 4(1)及 第 4(2) 條。
傳票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兩位被告在 2025 年 6 月 29 日,無根據香港法例第 172 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批出的牌照,而使用在九龍深水埗大南街 169-171 號大南商業大廈 3 字樓的處所,作為一個公眾娛樂場所,即舞台表演。
翻查「一拳書館」的社交媒體帖文,案發當日書店正舉行「Standup 101 第三屆同學畢業表演」。

無牌使用公眾娛樂場所最高囚半年
根據條例,任何人如無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一經定罪,可被罰款 2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另處罰款每日 2,000 元。
一拳辦西班牙文興趣班遭票控
另外,一拳書館去年 4 月舉辦西班牙文興趣班,龐一鳴及相關公司被指違反《教育條例》,遭票控「管理未經註冊學校」、「准許非註冊教員在學校任教」等 5 罪,龐一鳴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排期 3 月 11 日開審。
KCS37515-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