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新投資主席向心夫婦控《蘋果》誹謗 官6個月內頒判詞

中國創新投資主席向心夫婦控《蘋果》誹謗 官6個月內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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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主席向心及其妻龔青
庭上透露原告已和羅偉光和解

本案原告為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其主席向心、妻子龔青,被告方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 The Age Company Pty Ltd、Fairfax Media Publications Pty Ltd、Nine Network Australia Pty Ltd 及王立強。被告方沒有代表出庭。

原告確認,已與案中原本的第三被告達成和解。翻查資料,本案原有第三被告為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而除兩間《蘋果》公司外,其他均為海外被告,原告決定不再提控,案件只繼續針對兩間《蘋果》公司,涉及 7 篇文章。法官提及,被告方去信法庭表示將缺席是日聆訊,亦沒有存入證供。

向心夫妻均有出庭以普通話作供,他們分別供稱,台灣當局曾因間諜案而針對他們調查,經過 4 年調查後,二人皆沒有被起訴,台灣亦於 2023 年 10 月 12 日撤銷他們的離境限制,獲歸還財產。原告方指,二人因案被禁止離開台灣數年,要求被告賠償。

HCA2424/2019